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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【法律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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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三十六条! :违反本条例规—定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,给予:处分;?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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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一)错报—水文监测信息造【成严重经《济损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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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《(,二)汛期漏报—、迟报水《文监:测信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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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擅—自,发布水?文情报预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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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丢《。。。。失、毁坏、伪造【水,文监测资料的;【
— , 》 (五)擅自转让!。、转借水文监测【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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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》 (六)不依【法履:行职责的其他—行为
! 第三》十七:条 ?未经:批准擅自设立水文】测站或者未经—同意擅自《在国家?基本水文测》站上下?游建设影响水文【监测的工程的责令】。。停止违法《行,为限期采取补救【措施补办有关手续;!无法采取补救措施、!逾期不补办或者补】办,未被:。批准的责令限—期拆除?违法建筑《物;逾期不拆—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!用,由违法单位或—者个人?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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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八,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未取【得水文、水资源【调查评价《资质证?。书从:事水文活动的责【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!违法所得并处—5万:元以上10万元以下!罚款
! , 第三十九—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超出水文、水【资源调查评价资【质证:书确定的范围从【事水文活动的责令】停止:违法:行为没收违法所【得并处3万元以上】5万元?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!的由发证《机关:吊销资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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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!的水文专用技术装】备和水文计》量器具的责令限【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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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一条 】违反本条例规—定有下?列行:为之一?的责令?停止违法《行为处1万》元以上5万》元以:下罚:款
】 》 (一《。)拒不?汇交:水文监测资》料的;
! 》。。 (二)使【用未经审《定的水文监测资料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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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!。)非法向社会—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!成严重经《济损失和不》良,影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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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二条 《违反本条《例规定侵占、毁坏】水文监测《设,。施,或者未经《批准擅自移》动、擅自使用水文监!测设施的责》令停:止,违法行为限》期恢复原状或—者采取其他》补救措施可以处【5万元以下罚款;构!成违反治安管理行】为的:依法给予治安—。管理处罚《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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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?十三条? 违反本条例规定!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!条所列活动的责令】停止:违法行为限期恢【复原状或者》。采,取其他补救措—施可以处1》万元以下《罚款;构成违反治】安管:理行为的依法给【。予治安管理》处罚;?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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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四条 》 本条例规定的【行,政处罚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水【行,政主管?。部门或?者流域管理》机构依据职权决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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