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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法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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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》十六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有下列行为之【。一的对直接》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:直接责任人》员,依,法给予?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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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错报【水文监测信息造成严!重经济损《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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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二?)汛期漏报、—迟报水文监测信息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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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)擅自发】布水文情报预—。报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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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四)丢失、毁坏!、伪造水文监测【资料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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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五):擅自转让、转借【。水文监测资料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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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— (六)《不依法履《行职责的其》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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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!条 未《经批准擅自设立水】文测站或者未经【同意擅自《在国家基《本水文测《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!文监测的工程的【责令停止违》法,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!。。施补办有关手—续;无法采取补救措!。施、逾期《。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!。批准的?责令限期拆除—违法建筑物;—。逾期不拆除》的强行?拆除所?需费用由违法—单位或者《个,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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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三十八条 【违反本条例规定未】取,得水文、水资源调查!。评价资质证书从事水!文活:动的责令停》止违法行为》没,收违法所得并处5】万元以上10万元以!。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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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【九条 《。违反本条例》规定超出水文—、,水资源调查评—价资质证书确定的】范,围从事水文活动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,。没收:违法:所得并?处3万元以上—5,万元以下罚款;情】节严重?的由发证机关吊销】资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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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十【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使用不】符合规定《的水文专用技术【。装备和水《文计量器具的责【令限期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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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。十,一条 违反本条例!规,。。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。责,令停:止违法行为处1万】元,以上:5万: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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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?一)拒不汇》。交水文?监测资料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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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使》用未经审定的水文】监测资料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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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?。(三)?非法:向社:会传播水文情—。报预报造成严重经】济损:失和不良影响的
】
【 第四十二条 !违,反,本条例规定》侵占:、毁坏水文》监测设施或者—未经批准擅》自移:动、擅?自使用水《文监测设《施的责令停止违法】行为限期恢复原【状或者采《取其他补《救措:施可以处《5万:元以下罚款》;构成违反治—安管理行《为的依法给予治安】管理处罚《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。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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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三条?。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从?事本条例《第三十二条》所列活?动的:责令:停止:违法行为限期恢【复原状或者采取其】他补救措《。施可以处1万元以下!罚款;构成违—反治安管理》行为的依《法给予治安管理【处罚: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?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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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《四十:四条 本条—例规定的《行政处罚《由县级以上》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《。流域管?理机构依据职—权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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