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收养关系的解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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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六—条 收养人在被】收养:。人成年以《。前不得解除收养关】系,但收养人、》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!。的除外养子女年【满十周岁以上—的应当?征得本人同》意
】 收养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】有虐待、遗弃等侵】。。害,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!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!要求: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!间的收养关系送【养,人、收养人不能达成!解除收养关系协议】的可以向人》民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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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二十七条 》。。 养父母《与成年养《子女关系恶》化、无法共同—生,活的可以协议解【。除收养关系不能达】成协议的可以向【人民法?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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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第二十八条【。 , 当事人协议解除】收养关系的》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!解除收?养关系的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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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二十九条— :收养关系解除—后养子女《与养父母《及其:。他近亲属间的权【利义务关系》即行消除与生父母】及,其他近亲《属间的?权利义务《关系自行恢复但成】年养子?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!亲,属间的权利》义务关系是》否恢复?可以协商确定—
【 第三十条【 收养关系解【除后经养父》母抚养?的成年养子女—。。对缺乏劳动能力【又缺乏生活来—源的养父母应当给】付生: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!虐待、遗弃养父母而!解,除收养关系》的养父?母可以要求》养子:女补偿收养期—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!育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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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【父母要求解除收【。养关: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!生,父母适?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!。的生活费《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!虐待、遗弃养—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!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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