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第五章 《食品检?验,
》
,
:。 《第三十四《条, 申请人依—照食:品安全?法第六十条第—三款规定向》承担复?检工作的食品—检验机构《(以下称复检机【构)申请复检应当说!明,理由
《
【 复检机构名录【由国务院《认证认可监督—管理、卫《。生行政、农》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!。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!检结论为最终—检验结论
!。
《 复检机构》由复检申请人自【行选:择复检机构与初检】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!
! 第三十五》。条 食品》。生产: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!全法第?六,十条规定进行的【抽样检验结论有异】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!表明食品《。。合格的复检费—用由抽?样,检验的部门》承担;复检结论表】。明食品不合格的复】检费用由食》。品生产经营者—承担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