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 食品?安全事故处置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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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:第一百?。零二条 国—务院组织制定国家】食品:安,全事故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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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,府应当根据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定【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!品安全事故》应急预案以》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!情,况制定本行政区域】的食品?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!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!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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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食品安全事故【应急预案应当对【食品安?全事故分《级,、事故?处置组织指挥体【系与职?责、预防预警机【。制、处置程》序、应急保障措施】等作:出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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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食品生》产经营企业》应,当制定?食品安?全事故?处置:方案:定期检查本企业各】项食品安全防—范措施?的落实情况及—时消除事故隐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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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百零三条 发!生食品?安,全事故的《单位应当立即采【取措施防止》事故扩大事故单【位和接?收病人?进行治疗的》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!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!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、!卫生行政部门—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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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【以,上人:民政府?农业行政《等部门在《日常监督管理中【。发现食品《安全事故或》者,接到事故举》报应当立《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!督,管理部门通报—
— 发生食【品安全事故接到【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!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!门应:当按:照应急?。预案的规定向本【级人民政府和上【。级人民政府食品安】全监督?管理部?门报:告县: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!民政府食品安—全监督管理》部门应当《按照应急预案的规】定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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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任?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!隐瞒、谎报、—。缓报不?得隐匿?、伪:造、毁灭有关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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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一百—零四条 医疗【机构发现《其接收的病人属于】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!疑似病?人的应当按照—规定及时将相关【信息向所在地县【级人:。民,政府卫生行政部门】报告:县级人民《政府卫?生行政部门》认,为与食品安全有关】的应当及时通报同】级食品安全》监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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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府卫生行政—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!病或者其《他突发?公共卫生事件中【发现与食品安全相】。关,。的信息应当》及时:通,报同级食品安—全监督管理》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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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。一百零五条 —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食品安全监【督管理部门接到【食品安全事故的报】。告后应当立即—会同同级卫生行【政、农业行》政等部?门进行调查处—理并采取下列措施】防,止或者减轻社会危】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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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: ?(一)开展应急救援!工作组?。。织救治因食品安【全事故导致人—身伤:害,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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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封存可【。能导致?食品安全事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!立即进行检》验;对确认属于被】污染:的食品及其原—料责令?。食,品生产经营》者依照本法第六十】三条的规《定召回或者停止【。经营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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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三)封《存被污染的食品【相关产品并》责令进行清洗—。。消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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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【做,好,信息发布工》作依法对食》品安全事《故及其处理》情况进行发布并对】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!解释、?说,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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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食!品安:全事故需要》启动:应急:预案的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应当立即成立事】故处置指挥机构【启动:应急:预案依照前款和【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!处置
! 发生食品【安全事故《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!制机构应当对事故】现,场,进行卫生处》理并对?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!展流行?病学:调查有关部门应当予!以协:助县级以上》疾病预防《控制:机构应当向同级食品!安全监督管理、卫生!行政部门《。提交流行病》学调查报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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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,百零六?。条 发生食品安全!事故设区的市级以】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!监督管理部门应当】立即会同有》关部门进行》事故责任调查督【促有关部《。门履行职《。责向本级《人民政府和》上一级人民》政府:食,。品安全?监督管理部门提【出事故责任调—查处理?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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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涉及两个以上省、自!治区、直《辖市:的重大食《品安全事《。故由国务院食品安全!监督管理部门依【照前款规定》组织事?。故责任调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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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百零七条 调【。查食:品安全事《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!、尊重科学的原则及!时、准确查》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!定事:故责任提出整改措】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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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调查食品安—全事故除了查—明事故单《位的责任还》应当查明有关—监督管理部》门、食品检》。验机构、认》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!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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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一—百零八条 食品安!全事:故调:查部门有权向有【关单位和个人了【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!。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!和样:品有关?单位和个人应当予】以配合?按照:要求提供《相关资料和》样品不得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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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阻挠、—干,涉食品安全事故的】调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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