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,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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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, 根?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审计法【(以下简称》审计法?)的:规定制定本条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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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审计法所【。称审计是指审计机】关依法独立检查被】审计单位的》。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!、财务会计报告【以及:其他与财政收支、】财务收支有关的【资料和资产监—督财政收支、财务收!支真实、合法和效益!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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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审计法所称财!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!。人民共和《。国预算法和国家【其他有?关,规定纳?。入预算管理的收【入和支?出以及下列》财,政资金中未纳入预】算管理的《收入和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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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审计法所称财务!收支是指国》有的金融《机构、企业》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应!当接受审计》机关审计监》督的其?他单位按照国家【财务会计制》度的规定《实行会计核算—的各:项收入和支》出
【 ,。 : 第五条《 审计机关—依照审计法和—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!法,律、:法规规定《的职责?、权:限和:。程序进行审计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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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六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对依法应当》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!督的单位《违反国家规定的【财政收支、财务收】。支行为有权向审【计,机关举报审计机关接!到,举报应当依法及时】处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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