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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【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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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《根据中华人民—。共和国?审,。计法(?以下简称审》计法)的规定—制定本?条例:
! 第二条《 审?计法所称《审计是?指审:计机:关依法?独立检查被审—计单位的会计凭【证、会计账》簿、财务会计报告以!及其他与财》政收支、《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!和资产监督财—。政收支、财务—收支真实、合法和】效益的行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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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审计法所称财!政收支是《指依: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!算,法和国家其他有关】规定:纳入预算管理—的收入和支出—以及下列财政资【金中:未纳:入预算管理的收【入和:支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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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条: 审计《法所称?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!金融机构、企业【事业组织以及依【。法应当接受审计【机关审计监》督的其?他单位按照国家财务!。会计制?。度的规定实》行会计?核,算的各项收入和支】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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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五条 审计】机关依照《审计法和本条—例以及其他有—关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职责、权限和程!。序,进行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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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对《依法应当接受审计】机关审计监督的【单位违反国家规定】的财政收支、财务收!支,行为有权向》审,计机关举报审计机关!接到:举,报应当依法及时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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