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合同的?。变更、?解除:和终止
【
:。
第二】十,八条 经当—事人协?商同意?后合同可以变更【。
《
,
》第二十九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当事人一—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!。除,。合同:
《
? 一、 —另一方违反》合,同以:致严重影响》订立合同所》期望的?经济利益;
—
《
二—、 另?一方在合同》约定的?期限内?没有履行合同在【被,允许推迟履行的合】理期限内仍未履【行,;
【 三》、 发生不可抗力事!件致使合同的—。全部义务不能履行】。;
《
四】、 :合同约定的解除合】同的条?。件已经?出现
! 第《三十:。条 对《于包含几个相互【独立部分的合同【可以依?据前条?。的规定解除》其中:的,一部分?而保:留其:余部分的效力
!
:
?。 第三十一条【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合同即告【终止
】。 ? 一、合《同,已按约定《条件得?到履行;
》
?
: : 二、《仲裁机构裁决或者法!院判决终《止,合同;
《
!三、双?方协商?同,意终止合同
!
,
第三十】二条 变更或【者解除合同的通【知或:者协议应当采—用书面?形式
—。
第三十!三条 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法律—、行政?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!。批准成?立的合同其重—大变更应当经原批准!。机关批准《其,解除应当报原批准机!关备案
! 第三十四】条 : 合同的变更、【解除或者终止不【影响当事人要求赔】偿损失?的权利
【
? 第三十—五条 合同约定】的解决争议的条【款,不因合同的解—除或者终止而—失去效力
!
第三十】。六条 合同约定的!结算和?清理:条款不因合同—的解除?或者:。终,止而失?去效力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