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? ,社会:保险费征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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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七条! 用人单位应【当自成?立之日起三》十,日内凭营业执照、登!记证书?或者单位印章向【当地:社,会保险经办机构申】请办理?社会保险登》记社:会保险经办机—构应当自收到—申,请之日起《十,。五日:内,予以审核发》给社会保险登—记证: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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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用,人单位的《社,会保险登《记,。事项发生变更或者】用,人单位?依法终止的应当自】变更或?者终止之日起三【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!办,机构办理《变更:或,者注:销社会?保险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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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市场监督管【理部门、民政部【门,和机构编制管理【。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!保,险经办机构通报【用,人单位的成立—、终止?情况公安机关—应当及?时,向社会?。保险经办机构—通报个人的出生【、死亡?以及户口登记、【迁,移、:注销等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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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十八条 — 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】工之日起三十日内】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!经办机构《申请办理《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!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!。会保险?经办机构核定—。其应当缴纳的社【。。会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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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, 自愿参加社—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!体,工,商户、未《在用人单位》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!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!他灵活就业》人员应当向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!请办:。理社会保险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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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】建立全国统一的【个人:社会保?障号码个人社会【保障:号码为公民身份【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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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九条 县级—以上人?。民政府加强社会【。保险费的征》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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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社会保险》费实行统一征收实】施步骤和具体办【法由国务院规定【
! 第六十条 用人!。。单位应当自》行申报、按时足额】缴纳社会保险—费非因不可抗力【等法定事由不—得缓:缴、减免职工应当】缴纳的?社会保险《费由用人《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!位应当按月将—缴纳社?会保险?费的:明细情况《告,知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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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无雇工的个体—工商户、未在用人】单位参加社会保【险的非全《日制从?业人员以及》其他灵活《就业人?员可以?直接向社会》保,险费征收机构缴【纳社会?保险费?
— 第六十【一条 社会保险费!。征收:机构:应当依法《按时足额《征收社会保险—费并将?缴费情况定》期告知用人单—。位,和,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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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六十二条《。 用?人,单位未按规定申【报应当缴《纳的:社,会,保险费数额的按照】该单位上月》缴费额的百分之一】百一十?确定应当缴纳—数额;缴费》单位补?办申报手续后由【社会保险费征—收机:构按照规《定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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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六,十三:条 用《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!纳社会保险费的【由社会保险》费征收?机构:责令其限期缴—纳或:者补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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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用人单位逾期!仍未缴纳或》。者补足社会》保险费的社会保【险,费,征收机构可》以向银行和其他金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】账户;并可以申请县!级以上有关行政部】。门作出划拨社会【保险费的《决定书面通》知其开?户银行或者其他金】融机构划拨社会【保,险费用人单位—账户: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!社会保?险费的社会》保险费征收》机构可以要求—该用人单位提供担】保签订延期缴—费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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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用人单位未足额【缴纳:社会保?险费且?未提:供担保的社》会保险费征收机【构可以申请人民【法院扣押、查封【、,拍卖其价值相当于】应当:缴纳社?会保险费《。的财产以拍卖—所得抵缴社会保险】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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