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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六章 ?商标使用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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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,十八条 本法【所称商标的》使用:是指:将商标用于商品、商!品包装或者》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!书上或者将商—。标用于广告宣—传、展览《。以,及其他商《业活:动中用于识》别商:品来源的行为—
【 第《四十九条 —商标注册人在使用】注册商标的》过程中自《行改变注《册商标、注册人【。名,。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!。册事项的由地—方工商行政管理【部,门责令?限期改正《;期满不改正的由】商标局撤《销,其注册商标》
— : :注册商?标成:为其核定使用的【商,品的通用名称或者】。没有正?当理由连续三年不】使用的任何》单位或者《个人可?以向商标局》申请撤销该注册商】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!申请之日起九个月】内做出决定有特【殊情:况需要延长》的经国务院工商【行政管理部门—批,准可以延长三—个月
】 ? 第五十条 注册!商,标被撤销、被宣【告无效或者期满【不再续展的自撤【销、宣告无》效或:者注销之日起一年】内商标?局对与该商标—相同:或,者近似的商标—注册申请不予—核,。准
【。 《第五:十一条? 违反本》法第六条《规定的由地》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责令限期申请注【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!。以上的可以处违法】经营额百分之—二,十以下的罚款—没有违法《经营额或《者,违法经营额不足【五万元?的可以处一万—元,。以,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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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二条 — ,将未注册商》标冒充?注册商标使用的【或者使用未注册商】。标违:反本法第十条—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!政管理?部门予以制止—限期:改正并可以予以【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!元以上的可》以处:。违法经营额百分【之二十以下》的罚款没有》违法经营额或者【违,法经营额《不足五?万元的可以处一【万,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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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五十三条】 违反《本,法第十四条第五款】规定:的由地方工》商行政?管理部门责令—改,正处十万元罚款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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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四条 《 对商标局撤销【。。或者不予撤销注册】商,标的决定当》事人不服的可以自】收到通知《之日起十《五日内向商标评【审,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!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!到,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!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!当事人有特殊情【。况需要延长的经国】务院工商行》政,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!长三个月当》事人对?商标评审《委员会的《决,定不服的可以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!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!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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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五条 法—定期限届满当事【人对:商标局做出的—撤销:注册商标的决定不】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!评,审委员?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!向人民?法院起诉的撤销【注册商?标的决定、复—审决:定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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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撤销!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!予以公告该》注册:商标:专用权自公告之日】起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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