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章 ?森林采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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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】条 : 国家所有的森【林和林木以国—有林业企《业事业单位》、,农场:。、厂矿为单位集体所!有的森?。林和林木《、个人?所有的林木》以县为单位》制定年森林采伐【限额由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人民【政府林?业主管部门汇总、平!衡经本?级人民政府审核后】报国务院批》准;其中重点林区】的,年森林采伐》限额由国务院林【业主管部门》报国:务院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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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国务院【。。批,准的年森林》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!一次
】 第二十【九,。条 采伐森林【、林木?作,为商品销售的必须】纳入国家《。年度木?。材生产计划》;但是农村居民【采伐自留山上个【人所有的薪炭林【和自留地《、房前屋《后个人?所有:的零星林木除外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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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—十条 申请林木】。采伐:许可:证除应当《提交:申请采伐《。林木的所有权证书】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!。应,当按照下列规定提】交其他有关证—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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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一)国《有林业企业》事业单位还应—当提:交采伐?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!年度采伐更新—验收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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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, (二》)其他单位还—应当提交包括采伐】林木的目《的、地点、林种、林!况、面?积、蓄积量、方式和!更新措施等》。内容的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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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—三)个人还应当【提交包括采伐林【木的地点、》面积、树种》、株数、蓄积量、】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!件
】 因扑救森【林火灾、防洪—抢险等紧急》情况需要采伐林木】的,组,织抢险的单位或【者部门应当自紧急】情况结?束之日起30日内】将采伐林木的—情况报告当地—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林业主管部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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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三十《一条 有下列【情,形之一的《不得核发林》木采伐许可证—
【 》 (一)》。防护林和《特种用途林进—行非抚?。育或者非更新性【质的采伐的或者采】伐封山育《林期、封《山育林区内的林木】。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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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。 (:二):上,年度:采伐: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!务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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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】(三)?上年:。度发生重大滥伐案】件、:森林火灾或》者,大面:积,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!取预防和改进措【施的
】 林木采【伐许可?证的式?样由国务院林—业主管?部门:。规定由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人民》政府林业《主管:部门印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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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第三:十二:。条 除森林法已有!明确规定的外林【。。木,采伐许可证按照下】列,规定权限核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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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一?)县属国有林场由所!在地的?县级人民《政府:林业主管《部门核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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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。。。。二):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和设区的市、自治州!所属的国有林—业企业?事业单位、其他国有!企业事?。。业单位由所在地的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,部门核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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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,三)重点林》区的国?有林业企《业事:业单位由国》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!发
! 第?三十三条 利用】外资:营造的用《材林达到一》定规:。模需要采伐的应当】在国务院批准—的年森林采伐限【。额内:由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批《准实行采伐》限额:。单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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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三十四条【 木材收购—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收购没有林】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!他合法来源》证明的木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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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前款《所称木材是指原木、!锯材、竹材、—。。。木片和省、自—治区、直《辖市规定的其—他木材
】。
》第三十五条 从林!区运: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!木材必须持有—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林业主管部门核发】的木材运输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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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!林区的木《材运输证由》省、自治《区,、,直辖市人民政—。府林业主管部门【核发;?其他木材《。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!方人民政府林—业主管部门》核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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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材运】输证自木材起运点】到终点?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!行没有木材运输【证的承运《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承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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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木材运输证【的式样?由国务院《林,业主管部门规—定
】 第三十六条】 申请木材运【输,。证应当提《交下:列证明文件
】
】 ?(一)林木》采伐许可证或—者其他?合法来?源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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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二)检—疫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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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三)省、自》。治区:。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!其他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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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符合》前款条件的受—理木材运输证申【请的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:林业主管部》门应当自接》到申请之日起3日】内发给?。木材运输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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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发!放的木?。。材运:输证所准运》。的木材运输》总量不得超过当【地年度木材生产计】划规定可以运出销售!的,木材总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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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七条【 经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!在林区设立》的木:材检:查站负责《检,查木材运输;无证运!。输木材的木》材检查站应当—予以制止可以暂【扣无证?运输的木材并—。立即报请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林业主管】部门依法《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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