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六章 经!营管理 —     !第四十七条 — ,国家根据生态保护】的需要将森林生态区!位重要或者生态状】况脆弱?以发挥生态效益为】主要目的的》林地和林地》上的森?林划定为公益—林未划?。定为公益林的林【地和林地上的森林属!于,商品林 《 ,。  》  :。 ,第四十八条  公益!林由:国务:院和:省、:。自治区、直》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!公布 —     下列区!域的林地和林地上】的森林应当》划定为公益林 !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一)?重要江河源》头汇水区域;—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】重要江河干流及【支流两?。岸、饮用水》。水,源地保护区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三)重—要湿地和重要—水库周围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森—林和陆生野生—动,物类型的自然—保护区;《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(五)《荒,漠化:。和水土流失严重【。地区的防风》固沙林基干林带【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沿海防护林基!干,林,带; 《 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(七)—。未开发利《用的原始林地区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八):需要划定的其他区域!    ! 公益林《划定涉及非国—有林地的应当与权利!人,签订书面协议并给】予,合,理补偿 》    【 公益?林,进行调整的应当经】原划定机关》同意:。并予以?。公,。布 —     国家【级公益林划定和【管理:的办法由国务院【。。制定;地《方级公益《林划定和《管理:的办法由省、—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府:。制定 ? 《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九条  —国,家对公益林》实施严格保护 【  —   ?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林业主?管,部门应当有计划【地组织?公益林经营者—对公益林中生态【功能低下的疏—林、:残次:林等:低质低效林采—取林分改《造、:森,林抚育等措施提高】公益林的质量—和生态保护功能【。 》     在—符合:公益林生态》区位保护《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!生态功能的前—提下经科学论—证可以合《。理利用公《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!。景观资源《。。适度开展林下经【济、森林旅游等利】用公益林开展—上,述活动应当严格【遵守国家有》。关规定 【。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条  国家—鼓励发展下列商品林! 《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一)以】。生产木材为》主要目的的森林;】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以生产果—品、油料、饮料、】调料、工业原料【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!要目:的的森林;》 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: (三?)以:生产燃料《和其他生物质能源为!主要目的的森林; !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)其!他以发挥经济—效益为主要》目的的森林》 —  :  在保障生—态安:全的前提下国家鼓励!建设速生丰产、珍】贵树种和大径—级用材林增加林木】储备保障《木材供给安》全 —     》。第五:十一条  商品林】由林业?经营者依法自主经】营在:不破坏生态》的前提下可以采取集!约化经营措施—合理利用森林—、林木、《林地提高商品—林经:。济效:益  】   第《五十:二条  在林地上】修筑下列直接为林】业生产经营服务的】工,。程设施符合国—。家有关部门规定【的标准?的由县级以上人【。民政府林《业主管部门批—准不需要办理—建设用地审批—手续;超出标—准需要占《用林地的应当依【法,办理:建设用地《审批手续 【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培育、生产种子、苗!木的设施; 【 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(二)贮存种!子、苗木、》木材的设施; 】 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集材道、运材】道、防火巡护道【、森林步道; 】 : :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(四)!林业科研、科普【教育设施; 】 :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野生动植!物保护、护》林、林业有害—生物防治《、森林防火、木【材,检疫的设施; 】 ,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。(六)供水、供电】、,供热、供气、—通讯基?础,设施: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七)其他直接!为林业生产服务的】工程设施 !     》第五十三条》  国有林业企业事!业单位应当编制森林!经营方?案明确森林培育【和管护?的经营措施报县【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!。。后实施重《点林:。区,的森林?经营方?案由国务院林—业,主管部门《批准后实施 — , 《 ,   国《家支持、引》导其他林业经—营者编制森林—经营方?案 》     编制】森,林经营方案的—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!业主管部门制定 】 , 《   ? 第五?十四条  》国家严格控制—森,林年采伐量省、自】。治区:、,。直,辖市人民政府—。林业:主管部门根据消【耗量低于生》长量和森林分类经营!管理的?原则编制《本行政区域的年【采伐限额经征求国务!院林:业主管部门意见【。报本:级人民?政,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!报国务院备案重点】林区:的,年采伐?限,额由国务院林业主管!部门编?制报国务院批准【后公布实施 】     第五!十五条  采伐森林!、林木应当》。遵,守下列规《定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公益》林只能进行抚—育、更?新,和,低质低效林》改造性?质的采?伐但是因《。科研或者实验—、防治林《业有害?生物、建设护林防】火设施、营造生【物,防火隔?离带、遭受自然灾害!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 (二)商品林应当!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!同采伐方式严—。格控制皆《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!实施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自然保】护,区的林木禁止—采伐但是因》防治林业有害生物】、森林防火》、维护主要》保护对象生存环【。境、遭受自然—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!采伐的和实验区【的竹林除外》 :。 ?     》省,级以上人民政府林】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!前款规定按照森【林分类经营》管理、保护优—先、注重效率—和,效益等原《则制定相应的—林木采?伐技术规《程, , ?     —第五十六条 — 采:伐林地上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】伐许可证并按照【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!行,采伐;采伐自—然保护区以外—的竹林不需要申请】采伐许?可证但应当符合林】木采伐技术规程【 》     农村【居民采伐自留地和】房前:屋后个人《所有:。的零星林木不需【。要申:请采伐许可》。证 ? ?     非林地】上,的农:田防护林、防风固沙!林、护路《林、护岸护堤—。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!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!门按照有关规—定管理 》     】采,挖移植林木按—照采伐?。林木管理具体—办法由?国务院林业主管【部门制定《    ! 禁止伪造、变造、!买卖、租《借,采伐许可证 —    】 第五?十七条  采伐许可!证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!门核发 !  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府林业主管部—门应当?采取措施《方便申请《人办理采伐许可证】   】  :农村居民采伐—自留山和个人—承包集体林地上【的林:木由县级人民政【府林业主管部—。门或者?其委托的《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!伐许可证 — , :     第五十八!条  申《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!交有关采伐的—。地点、?林种、树种》、面:积,、蓄:积、方式、更新措施!和林木权属等—内容的材料超—过省级以《上人民政府》林业主?管部门规定面积或者!蓄积量的还应—当提交伐区调查设】计材料 》  》   第五十九【条  ?符,合林:木采伐技《。术规程的审核发放】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应!当及时核发》采伐许可证但是【审核发?放采伐许可证的部】门不得超过年—采伐限额《发,放采伐许《可证 【   ?  第六十》条 :。 有下列情》形之一?的不得核发采伐许】可证 —。 :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一》)采:伐封山育林期、【封山育林区内—的林木; 【 ,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《)上年度采伐—后未:按照规定完成更【新造:林任务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上年【。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!、森林?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!物,灾害:未采:取预:防和改进措》施,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四》)法律?法规和国务院林业】主管: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!的其他情形 !   《  第六十》一条:  采伐林木的组】织和:。个人应当按照—有关:规定完成更新造【林更:新造林的《面积不得少于采【伐的面积更新造林应!当达到相关技术规】程规:定的标准 】。 : ,。   ?第六十二条  国家!通过贴息《、林权?收储:。担,保补助等《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!机构:开展涉林《抵押贷款、》林农:信用贷款等符—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业!务扶持林权》收,储机构进行市场【化收储?担保:   】  第六《。十三条  国家【支持发展森林保【险县:级,。以上人民政府—依法对?森林保险提供—。保险费补贴 】   》  第六《十,四条  林业经营】者可以自愿申—请森:林认证促进森林经】营水:平提高?和可持续经》营  】   第六十五条 ! 木材经《营加工?企业应当建立原【料和:产品出?入库台账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《得收购、加工、运】输明知是盗伐、滥】伐等非法来》源的林木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