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】流通和保护 】。 》 ,   第《二十四条  办【。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!的金融机《构应当根据》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!人民币券别调剂业】务 : 《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五条 【 禁止非法买—卖流通?人民币 】。   ? , 纪:念币的?买卖应当遵守中【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!。定    》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六!条  禁止下列损】。害,人民币的行》为, ?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一)故意—毁,损人民币; — ,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制作【。、,仿制、买卖人民币图!样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未经】中国人民银行批【准,在宣传品、》出版物或者其他【商品上使用人民【币图:样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中》国人民银《行规定的其》他损害人民币的【行为  !   前款人民【币图样包括放大【、缩小?和,同样大小《的,人民币图样   ! ,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七条  —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!。 》     人民币样!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!人民银行制定   !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八【条  ?。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!。、发售代《币票券以代》替,。人民币在市场上流】。通 —  :   第二十—九条  中》国公民出入境、外国!。人入:出境携带人民币【实行限额管理制度】具体限?额由中国《人民银行规定 】   —  :第三十条  禁止】伪造、变造人民【币禁止出售、购【买伪造、变造—的人民币《禁止走私、运—输、持有、使—用伪造、变造的人】民币 【 ,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一条  单—位和个人持有伪【造、变造的人民【币的应当及时上交中!国人民银行》、公安?机,关,。或者:办理人民《币存取?款业务的《金融机构;》发现他人持有伪造】、变造的人民—币,的应当立即向公【安机关报《告  】 ,  第三十二—条  中国人—民,银行、公安机—关发现伪造、变造】的人民币《应当予以没》收,加盖“?假币”字样的戳【记并登记造》册;持有人》对公安机关没收的】人民:币的真?伪有异议的》可以向中国人民银】行申请?鉴定  !   ?公安机关应当将【没收的伪造》。、变造的《人民币解《缴当:。地中国人民银—。行   《 , : :    第》。。三十三条 》 办:理人民币存取—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!现伪造、变造—的人民币数量较多、!有新版的伪造—人民币或《者有其他制造贩卖】伪造、变造的人【民币线索的应—当立即?报告公安机》关,;数:量较少的《由该金融《机构两名以》上工作?。人员当面予以—收缴加盖“假—币”:字样的戳记》登记造?册向持有人出具中】国,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!收缴凭证并告—知持:有人:可以向?中,国人: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!民银行授权的—国有独资商业—。银行的业务机构【申请鉴定对伪造【、变造的人民币收】缴及鉴定的》具体办法由》中国人民银行—制定 —     办【理,人民币存取款业务】的,金融机构应当—将收缴的伪造、变】造的人民币解—缴,。当地中国《人民银行   】     第!三,十四条  中—国人民银行和中【国人民银行授权的】国有独资商业银【行的业务机构应当】无偿提供鉴定—人民币真伪》的服务? : : ,     对—盖有“假币”字样】戳记的人《民币经鉴定为真币】的由中国人民—银,。行,或者中国人民—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!商业银行的业—务机构按照面额【予以:兑换;经鉴定为【假币的由中国人民银!行或者中《国人民银行》授权:。的国有独资商业【。银行的业务机—构予以没收》 《     中国人!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!资,商业银行的业—务机构应当将没收的!伪,造、变?造的人民《币解缴当地中国人】民银行   【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五条】  办理《人民币存取款业务】的金融机构》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!止以伪?造、变造的人民【币对外?支,付   !  办理人民币存取!款业务的金》。融机构应当在营业场!所无: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!伪,的,服务  《。。 :。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六条 —。 伪造?、,变造的人民》币由中国人民—银,行统一销毁 !    》 第:三,。十七条  人民【币反假鉴别仪应【当,按照国家《规定:标准:生产 ? 《。   ?。  第三十八条【  人民币有下【列,情形:之一:的不得?流通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?)不能兑换的残缺、!污损的人民币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停止!流通的人民币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