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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 法律责》。任 】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六条 【 违反本法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。计,划生育行政部门【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!据职:权责:令改正给《予警告没收违法所】得;违法所得一【万元以上《的处:违法:所得二倍以》上,六倍以下的罚款;没!有违法所得或—。。者违法所《得,不足一万元的处【一万元以上三万元】以下的罚款;情【。节严重的由原—发证机关吊》销执:。业证:书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:追究:刑事责任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?)非法为他人—施行计划生育手【术的; 》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二)利用!超声技?术和其他《技术:手段:为他人进行非—医,学需要的胎》儿性别鉴定或—者选择性《别的人工终止妊娠】的;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(三)《进行假医学鉴定【、出具?假计划生育证—明的  !   ?第三十七条 — 伪造、变造、买卖!计,。划生:育证明由计划生【育行政部门没收【违法:所得违法所得五千】元以上的《处违法?所得:二,倍以上十《倍以下的《罚款;没有》违法所得或者违【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!处五千?元以上二万元以【下的罚款《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】 以不正当手段取】得计:划生育证明的由【计,划生:。育,。行,政部门取消其—计划生育证明;【出具证明《。的单:位有过错《的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?予,行,政处分 》   —  第三十八条【  计划生育技术】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!者延误?抢救、?诊,治造成严重后果的】依照有关法律、行】政,法规的?规,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!。任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九!条  国家机关【工作:人员:。在计划生育》工作中有下列行【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《事责任;《尚不构成犯》罪的依法给予行政】。处,。分;有违《法所得的没收—违法所得 【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(一)?。侵犯公民人身权、】财产权和其他合【。法权益的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二)滥用职【权,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《。舞弊的;《 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。)索取、收受贿赂的!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截留《、克扣、挪》用、贪污计划生【育经费或《。者社会抚养费的【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虚报—、瞒报?、伪:造、篡改或者拒报人!口与:计划生育统》计数据的 — 《    第》。四十条  违反【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!计划生育管》理义务的由有—关地:方,人民政府《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!批评;对直接—负,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 【 :    》 第四十一条  不!符合本法第》。十八: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!。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!抚养费 【。     未在】规,定的期限内》足额缴纳应当缴纳】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!缴,之日起按照国—家有:关规定加收滞纳金;!仍不: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!定的: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依:法向人民法院—申请强制执行 ! ,。     —第四:十二条  按照本】法第四十一》条规定缴纳》社会抚养费的—人员是国家工—作人员的还》应,当依法?给予:行,政处分;其他—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!单位或者组织给予】纪律处分 — 《    第四十三条!  拒绝、阻碍计】划,生育行政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!公务的由计划生【育行政部门》给予批评教育并【予以制止《;构成?违反治?安管:理行:为的依法《给予:治安管理处罚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?任 》 :  :  第四十四—条  公民、法人】或者:其他组?。织认为?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!生育管理过程中【侵犯其合法》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!政复议?或,者提起行政诉讼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