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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》应,纳税所?得额
《
:
《 第》五条 企业每一】纳税年度的收入总】额减除不征》税,。收入、免税收入、】各项扣除以》。及允许弥补的以前】。。年度亏损后的余额】为应:纳税所得额
—
!第,六条 企业以货】币形式和非货—币形式从各种—。来源取?得的收?入为收入总额—包括
》
【 (》一)销售货物—收入;
—。
,
》 (二【)提供劳务收入;】
,。
》 ? (三)】转让财产收入;【。
! 》(四)股息》、红利等权》。益性:投资收益;
【
— —(五)利息收入;
!
》 【 (六)租金—收入;?
:
《 :。 ? (七》),特许权使用费收入;!。
【 》 (?八)接受捐赠收入;!
,
— 《 (九)其他】收入
! 第七条 收!入总额中的下—列,收入为不征税收【入
】 , 《 (一)》财政拨款;
【。。。
— (【二,)依法收取》并纳入财政管理的】行政事业性》收费、?政府:性基金;《
:
】。 (》三)国务院规定【的其他不征税收入
!
【 :第八条 企—。业实:际,发生的与取》得收入有关的、合】理的支出包括成本、!费用:、税金、损》失和其他支》。出准予在计》算应纳税所得额时】扣除
【
, 第九条 !。。企业发生的公益性】捐,赠支出在《年度:。利,润总额12》%以内的部》分准予在计算—应纳税所得额时【。扣除:。
,
【 第?。十条 在计算应纳!税所得额时下列【支出不得扣除
】
,
! , (:一)向?。投资:者支付的股息、【红利等权益性—投资收益《款项;
—。
《 【(,二)企业所》得税税款;
【
?
!。(三)税收滞—。纳,金;:
,
?
《 (四)!罚金、罚款和被没】收财物的损》失;
—
,
, , (五!)本法第九条规定】。以外:的捐赠支出;
!。
】 (六)赞助】支出;
! :。 (七)!未经核定的准备【金支出?;
! : (》八)与取得收入【无关的其他支出
!
— :。第十一条 在计】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!业,。按照规定计》算的: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!。除
【 下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!折旧:扣除
【
? 》 (一)房》屋、建筑《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!固定:资产;
】
, 】(,二,)以经营租》赁,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!;
》
! (三)以融资租赁!方,式租出的《固定资产;
!
】。。。 (四)已足额提!取折旧仍《继续使用的固—定资产;
】
】 (五《)与经营活》。动无关的《固定资产;》
— — (六)单独估价!作为:。固定资产《入账的土《地;
! (七!)其他不得计算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!
《
《 :第十二?。条 在计算应【纳税所?得额时企业》按照规?定计算的无形资产】摊销:费用准予《扣除
《
》 下《列无形资产不—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!
:
《 》 , , (一)自》行开发?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!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!形资产;
【
,
! (二)自》创商誉;
!
, ? , 《。(三)?与经营活动》无关的无形资产【;
【 : 》 ,(四)其他不—得计算?摊销:费用扣除的》无形资产
—
》 第十三条 】 在计算《应纳税所得额时【企业发生的》下,列支出作为长期待】摊费:用按照规定摊销的】准予扣除
!
?。。 : (》一)已足额提取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!建,支,出;
?。
《
: ? (》二)租入固定资【产的改?建支出;
—。
】。 (三)【固定资产《。的大修理支》。。出;:
》
, ? : , (?四,)其他应当作—为长期待摊费—。用的支出
!
? 第十四条 【 ,企,业,对外投资期》间,投资资产的》成,本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】额时不得扣除
】
,
:。
第十五】条 企业使—用或者销售存—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!货成本准予在—计算应纳《税所得额时扣除【
【 第十六—条 企业转让资产!。该项资产的净值准】予在: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!扣,除
】。 ?第十七条 —企业在汇总计算【缴,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!外营业机构的—亏损:不得抵减《境内营业《机构的盈利》
!。 第十八条 【企业纳?税,。年,度发生的亏》损准予向以》。后年度结转用—以后年?度的所得弥》补但结转年限—最长不得超过五年
!
》 , , 第十九条 【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!法第三条第三—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!列方:法计算其应纳税【所得额
《
》 《 (一)股息!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!。收益和?利息、租《金、: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!收入全额为应纳【税所得额;
【
】 (》二)转让财产所得】以收入全额减除财】产,净值后?的余额为应纳—税所得额;
】
? (!三,),其,他所得参《照前两项《规,定的方法计算应【纳税所得《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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