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,应纳:税所得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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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— 第?五条 《企业每?一,。纳税年度的收—入总额减除不征【税,收入、免税收入、】。各,项扣:除以及?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!亏损后的余》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
!
》 第六条 】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!货币形式从各—种来源取得》。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!括,
】 , 《 (一)销售货【物收入;
【
》 《 (二)提供劳务!收入;
》。。
》 《。 (三)转让财!产收入;
》
】 (四)】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!。。投资收益《;
! :。 : , (五)《利,息收入;
!
】 (六)《租金收?。入,;
》
: ? , 《(七)特许权—使用费?收入;
【
】 (八《)接受捐赠》收入;
《
《
】 (九?)其他收入
】
—。 第七条 收入总!。额中的下《列收:入为:不征税收入
—
《
《。 (一【)财政拨款》;
:
》 , 《 (二)依法】收取并纳《入财:政管理的《行政事业性收—费、政府《性基金;《
【 【。(三)国务院规【定的其他不》征税收入
【
— 第八条 》 企业实际发生的】与,取,得收入有《关的、合《。理的支出包括成【本、费?。用、税金、损失【和其他支出准予【。在计算应纳》税所得额时》扣,除
—
第九条 ! 企业?。发生的公益》性捐赠支《。出在年?度利润总额12%以!内的部分准》予在计算《应纳税?所得额时扣除—
,
《
, 第十—条 在计算应【纳税所得额》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!
《。
,
【 (一《),向,投资:者支付的股息、【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!益款项?;
】 , 》 (二)《企业所得税税款;】
,
—。 , (【三)税收滞纳金;】
:
】 (四)罚金!、罚款和被没—。收,财物的损失》;
—。
?。 》 (五)本法第【九条规定以》外的捐赠支出;
】
— — (六)《赞助:支出;
【
— (七)未经!核,定的准备金支—出,;,
【 —。 (八)与取得收入!无关的其他支出【
?
:
第—十一条 在计算】应纳:税所得额时企业按】照规定计算的固【。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!
—。 下列固定资!。产不得计算折旧扣】除
—
【 (一)房屋、】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!用的固定《。资产;
—
】 (二)以经营!租,赁方:式租入的固定资【产;
?
》 】(三)以《融资租赁方式租出】的固定资产》。;
—
— ?(,四)已足额提取【折旧仍继续》使用的固定资产;】
! ? (?五,)与经营活》。动,无关的固定资产【;
》
? (】六)单独估价—作为固定资》产入账的土地;
!
,
《 : 《 (七)其》他不得计算》折旧扣除《的固:定,资产
》
【第十二条 》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!额时企业《按,照规:定计算的无形—资,产摊销费《用准予扣除
—。
:
》 下列无形资产】不得计算摊》销费:用扣除
》
》 (一!)自行开发》的支出已在》计算:。。应纳税所得》额时:扣,除的无形资产—;,。
?
【 , (二)自【创商誉?。;,
— — :(三)与经营活【动无关的无形—资产:;
】 (】四)其他不得计算】摊销费用扣除的无】形资产?
】 第?十三条 在计算应!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!生的:下列支出作为—。长期待摊费》用按照规《定摊销的准予扣除】
! (一)已!足,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!。产的改?建支出?;
?。
】 (》二)租入固》定,资产的改建支出;
!
】 (三【)固定资产的大【修理支出;
】
! , ,(四)其他应—当作为?长期待摊费用的【支出
】 第十四【条, 企?业对外投《资期间投《资资产的成本—在计算应纳税所【得额时不得》扣除:
【 第十五条【。 企业使用或者】销售存货按照—规定计算的存货成】本准予在计》算应纳税所》得额时扣除
【。
】第十六?条 :。。 企业转《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!值准:予在计算应》纳税所?得额时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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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。七条: :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!企业所得税时其境】外营业机构》的,亏损不得抵减境【。内营业机构的盈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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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第十八条 企业】纳,。税年度发生的—亏损准予向以—后年度结转用以后】年度的?所得弥补但结转年】限最长不得》超过五年
》
,
?。
》第十九条《 , 非:居民企业取得—本法第三《条,第三款规定》的所得按照下列方】法计算?其应纳税所》得额
》
— , (一)股】。息、:红利等?权益性投资收益【和利息、租金、特许!权使用费所得以【收,。入全额为应》纳税所得额;—
! 《 (:二)转让财》产所得以收》入全额减除财—产,净值后的余额—为应纳税所得额;】。
【 》 (三)其他所】得,参照前两项规定【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!得,。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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