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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章》 应纳税所得额 !   】  第五条 — 企: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!。。入总额减除不征税】收入、?免税收入、各项扣】。除以及?允许:弥补的以前年—度亏损?后的余额为应—纳税所得额 】 :     第—六,条  企《。业以货币形式和非】货,币形式从《各种来源取得的收】入为收入总额—包括 ?。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一:)销售货物收入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)提供!劳务收入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【)转让财《产收:入; 》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—股息:、红利等《权益性投资收益【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五)利息【。。收入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六)租《金收入; 【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特许【权使用费收入;【 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 (八)接受—捐赠收?入;  !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九)其他收入 !    】 第七条  —收入总?额中的下列》收入:为不征税《收入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财政拨款;【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二)【依法:收取并纳入财政管】理,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、!政府:性,基金; 【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)国务院规》定的其他不征税收】入, :。 ,。 ?    第》八条  企业—实际发生《。的,与取:得收入有关的—、合理的支出包括】成本、费《用、税金、损—失和其他《支出准予在计算【。应纳税所得额时【扣除 《   —  第九条  【企业发生《的公益性捐》赠支出在《年度利润总额1【2%以内的部分准】予在计算应纳税【所得:额时扣除《。。 《   《。  第?十条  在计算【应纳税所得额时下】列支出?不得扣除《 》  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向投资者支】付的股?息、红?利等权益性投—。资收益款项》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企业所得税】税款; 《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三)税收滞》纳金; —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四)罚金、罚款和】被没:收财物的损失—。;, ,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五)本法【第九条规定以外的】捐赠支出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六)赞助支》出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?七):未经核定的准备【金支出; —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:。。 (八)与》取得收入无关的【其他:支出: —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  在计算应【。纳税所得额》时企业按照规—定计算的固定资【产折:旧准予扣除 】 :     下—列固定资产不得计】算折旧扣除 !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。一)房屋、建筑物】以外未投入使用的】固定资产; 【 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,)以经营租赁—。方式租入的固定【资产; 】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三)】以融资租赁方—式租出的《固定资产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四,)已足?。额,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!的固定资产; 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五)与经营活【动无关的固定—资,产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六)单!独估价作为固定【资产入账的土地;】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:七)其他不得—计算折?旧扣除的固》定资产 】     第十二】条 : 在计算《应纳税?。所得额时《企业按?照,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!摊销费用《准予扣除 —    【 下列无形资—产不得计算摊销费】用扣除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自行》。开发的支出已在计】算应纳?税所得额时》扣,除的无形资》产; 《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自创!商誉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三)与经营》。活动无关的》无形资?。产; 《。   —。   ?   ?。(四)其他不得【。计算摊?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!产 :  —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 在计算》应纳税所得额时【企业发生的》下列支出《作,为长:期待摊费用按—照规定摊销的—准予扣除 !  :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一?)已足额提》取折旧的固》定资产的改建支出;! —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二)【租入固定《资产的改建支出【;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三)》固定资产《的大修理支》出,;, 》   ?  :。    (四—)其他应当作为长期!待摊费用的》支出 《。 ?     第十【。四条 ? 企业对外投资【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!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!时不得扣除》 ,。   【  第十五条—  企业使用或者销!售存货按照规定计】算的:存货成本准予在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】时扣除 《     !。第十六条  企【业转:让,资产该项资产的【。净值准予在计算【。。应纳税所《得额时扣除 !     第十七!。条  企业在汇总】计,算缴纳?企业所得税时—其境外营业机—构的亏损《不得:抵减境内营》业,。机构:的盈利 》 《    《第十八条 》 企业纳《。税年度?发生的亏损准予【向以后年度》结转用以后》年度的?所得弥?补,但结转年限最—长不:得超过?。五年 】    第十九条】。 ,。 非居民企业—取得本法第三条第】三款规定的所得【按照下列《方法计算其应—。纳税所?得,额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股—。息、红利等权—益性投?资收益和利》息,、租金、特》。许,权使:用费所得《以收入全《额为应纳《税所得额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?),转让:财产所得以收—入全:。。额减除财《产净值后的余额为】应纳税所得额—; 【。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?(三)?其,他所得参《照前两项规定的【。。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!额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