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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章,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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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三十【二条 《本法施行后破产人】在本法?公布之?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!。和,医,疗、伤残《补助、?抚恤:费用:所欠的应《当划入职工个人账】户,。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!本医疗保险费用【以及:法律、?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!付给职工的补—偿金依照本法第一】百一十三条的规定】清偿:后不足以《清偿的部分》以本法第《一百零九《条规定的特》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!定财产?享有: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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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!十三条 在本法】施行前?国,务院:规,定的期?限和范?围内的国有企业【。实施破产的》特殊事?宜按照国务院—有关: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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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百?三十四条 商业】银行、证券公司【。、保险公司》等,金融机构《有本法第二》条规定情形的国【务院金融监督管【理机构可以向人民】法院提出《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!。整或者破《产清算?的,申,。请国务?。。院金融监督管理【机构依?法对出现《重,大,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!采,取接管、托管等【措,。施的可以向》人民法院申请—中止以该金融机构】为,被告或者被执行【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!者执行程《序
【 金融机构】实施破产的国—务院可以依》据本法和《其他有关《法律的规定制定实】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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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。。三十五条 》 ,其他法律《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!组织的清算》属于破?。产清算?的参照适用本—法规定的《程序
! 第一》百三十?。六条 本》法自2007年6】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!民共:和,国企业?破产法(试》行):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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