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!
】第一节 申 请【
—
》 第七条 债【务人有本法第二【条规定的《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!提出:重整、和解或者破】产清算申请
—
》 债》务,人不能?。清偿到期债务—债权人可《以向:人民:法,院提出对债务人进】行重: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!请
—。
企业法人!已,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!清算完毕资产—不足以清偿债务【的依法负有清算责】任的人应当向人【民法院申请破产清】算
】。 ?第八条 《 向人民法》。院提出破产》申请应当《提交破产申》请,书和有关证据
!。。。。
:
破—产申请书应当—载明下列事项
【
! (一)申】。请人、被申》请人的基本情况【;
! —(二)申请目的;】
:
! (三》。)申请的事实和【理由;
】
— ?(四)?人民法院认为—应,当载明的其他事项】
,
— 债务人—提出申?请,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!提交财产状》。况说明、债务清册、!债,权清册、有关—。财,务,会计报告、职工【。安置预案以及职工】工资的支《付和社会保险—费用的缴纳》情况
】 : :第九条 《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!。申,请前:申请人?可以请求撤回—申请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