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三章 登—记规:。范 第十四条! 申请?。人可:。以自行或者》指定代表人》、委托代理》人,办理市场《主,体登:记、:备,案事项 第—十五条 《申请:人应:当在申请材料上【签名或者盖章 【    《 申请人可以通过全!国统一?电子营业执照系统】等,电子签名工具和途】径,进行电子签名—或者电子签章符合】法律:规,定的可靠电子签【名、:电子签?章与手写签名—或者盖?章具有同等法律效】力 第十六条 】在办:理登记、《。备案:。事,。项时申?请人应?当配合?登记机关通过实名】认证系?统采用人脸识别【等方: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!名验证 》    (》。。一,),法定:代表人?、执行事务合伙人(!含委派代表)—、负责人;   !  :(二)?有限责任公司股东、!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!、公司董事》、监:事及高级管理—人员;?。 :    (三)【个人:独资企业投资人、】合伙:企业合伙人、农民】专业合作社(联【合社)成《员、个体工商户经】营者;   【  (四)》市场主体《登记联络员、外商投!资企业法律文件送】达接受人; 【    (五)【指定的代表》人或:者委托代理人—     因【。特,。殊原因当事人—无,法通过实名认证系】统核验身份信—息的可?以提交经《依法公证的自然【人身份证明》文件或者由本—人持身?份,证件到现场办—理 第十七条【 办理?市,场主体登记、备案】事项申?请人可?以到登记机关现【场提交申《请,。也可以通过》市场主?体登记注《册,系,统提出申请   !  申请人对申请材!。料的真实性、—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! ,     办—理市场主体》登记、备案事项【应当遵?守,法律法规《诚实守信不得利用市!场,主,体登记牟取非法利益!。扰乱市场秩序危【害国: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!益 第《十八条 《申请材料《齐全:、符合?法定:形式的登记机—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!记出具登记》通知书及时制—发营业执《照, ,   ?  不予当场登【记的登记机》关应当向申请—人出具接收申请【材,料凭证并在》3,个工作日内对申【请材料进《行审查;《情形: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!责人批准可以延长】3个工?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!人,   《  申请材料—不齐:全或:者不符合法定—形式的登记》机关应当将》申请材料退还申【请人并?一次性告知申请【人需要补《正的材料申请人【。补,正后应当重新提交申!请材料     !不属:于市场主体登—记范畴?或者不属于》本登:记机关?登记管辖范》围的事项登记—机关应当告知申请】人向有关行政—。机关申请 第十九!。条 市?场主体登《记申:请不符合法律、行政!法规或?者,国务院决定规定或】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!、社会公共利益的登!记机关不予登—记并: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!     利害关!系人就?市场主体《。申请材?料的真实性、合【法性:、有效性或》者其他?有关实体权利提【起,。诉讼或者《仲裁对登记机关依法!登,记,造成影响的》申请人?。应当在诉《讼或者仲裁终—结后向登记机—关申请办理登记 !第二:十,条 市场主体法定】代表人依法受—到任职资格限制的在!申,。请办:理其他变更登记时应!。当依法及时》申请:。。办理法定代表—人变更登《记     市场!主体因通过登记【的住所?(主要经营场所【、经营场所)—无法:取得:联系被列入》经营异常《。名录的在申请办【理其他?变更登记时》应当依法及时—申请办理住所(【主要经?营场:所、经?营场:所)变更登记 】第二十一条》。 公司?或者农民《专业:合作社(《联合:。社)合并、分立的】可以通过国家—企,。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!公告公告期45日应!当,于公告期届满后【申请办?理登记     !非公司?企业法人合并、分立!的应当经出资人(主!管部门?),批准自批准之日起3!0日内申《请办理登记 【    市场主【体设立?分支:机构:。的应当自决定—作出之日起30日】内向分支机构所在】地登记机关申请办】理登记 第二十】二条 法《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!务院决定《规定:。市场:主体申请登记、【备案事项前需要审】批的在办理登记、】备案时应当在—有效期?内提交有关》批准文件或》。。者许可?。证书:有关批准文件或者】许可: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!自批准?。之日起超过》90日的申请人【应当报审批机关确】认其效力或者另【行报批 》    市》场主体设《立,后,前,款规:定批准?文件或者《许可证书《内,容有变化、被吊销、!撤销或者有效期【届满的应当自—批准文?件,、许可证书重新【批准之?日,或者被吊销、撤销】、有:效期:届满之日起30【日内申请办理—变更登记或者—注销登记 第二十!三条 市场》主体营业执照应当载!明,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】(执行事务合伙人、!个人独资企》业,投资人、《经,营者:或者负?责人)姓名》、类:型(组成《形式:)、注册资本(【出资额)、》住所(主要经营场】所、经营场所)、】经营范?围,、登记机关、—成立日期、》统一:社会信?用代:码   》。  电子营》业执:照与纸质营业执照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】市场主体《可以:凭电子营业》执照开?展经:营活动 》    市》场主体在办》理涉及营业执照【记载:事项变更《。登记或者申请注【销,。登记时需要在—提交申请时一—并缴回纸质》营业执照正、—副本对于市场主体营!业执照拒不缴回【或者无?法缴回的登记机【关在完成变更登记或!者注销?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!信用信息公》示系统公告营—业执照作废 第二!。十四条 外国投资者!在中国境内设立外】商投资企《业其主体资》。。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!份证明应当经所在】国家公证机》。关公:证并:经中国驻该》国使(领)馆认证中!国与:有关国家缔》结或者共《同,参,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!另有规定《。的除外  —   香港特别行政!。区,、澳门特《别行政区和》。台湾: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!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!份证明应当按—照专项规定或—者协:议依法提供》当地公证机构—的,公,。证文件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无需【提供公证文件的除外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