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三】章 登记规范 】 第十四条 申请!人可以自《行或:者指定代表人、【委托代理人》办理市?场主体登《记、备案事项— 第十五条— 申请人应当—在申:请材料上签名或【者盖章     !申请人可《以通:过全国统一》电子:营业执照系》统等电?。子签名工《。。具和途径进》行电:子签名或者电子签】章符合法律》规定:。的可靠?电子签名、电子签】。章与手写签名—。或者盖章具有同等】法律效力 第【十六条 在》。。办理登记、备—案,事项时申请人—应当:配合登?记,机关:。通过实名认证系统】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!对下列人员进行实】名验:证,     (【一)法定代表人、】执行事务《合伙人(含委派代】表)、负《责人;   【  (二《)有限责任公司【股东、股份有限公】司,发起人、公司—董事:、监事及高级管【理人:员,;     (三!)个人独资》企业投资《人、合伙企业合伙人!、,农民专业合》作社(联合社—)成员、个体工商】户经营者; 【    (四)市】场主体登记联络【员、外商《。投资企业法律文【件送达接受人—; ? , ,  (五)指定【的代表?人或者委托代理【人    — 因特殊原因当事人!无法通?过实名认证系统核】验身份信息》的可:以提交经依法公证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!。。件或者由本》人持身份证件到现】。场,办理 ? 第十七《条 办理市场主体登!。记、备案事项—。。申请人可以到—。登记机关现场提【交申请?也可以通《。过,市场主体登记注册】系统提出申》。。请     申请!人对申请《材料的?真实性、合》法,。性、有效性负—责 :     办理【市场主体登记、备案!事项应当遵守法【律法规诚实守信不】得利:用市场主体》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!乱市场秩序》危害国?家安全、社会公共】利,益,。 :第十八条 申—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!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!以确认并当场—登记出具登》记,通知:书及时制发营—业,执照  》   不予当场登记!的登记机《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!接收申请材料—凭证并在3个工作】日内对申请材料【进行审?查;情形复杂的经】登记机关《负责人批《准可:以,延长3个工作日并】书面:告知申请《人     【申请材料《不齐全或《者不符合法定形式】的登记机关应当将申!请材料?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!。告知申请人需—要补正的材料申【请人补?正后应当重》新提交申《请材料 》    《不属于市场主体登记!范,畴或者不属于本登】记机:关登记管辖范围的】事项登记机关应【当告知申请人—向有关?行政机关申请 【 第十九条》 市场主体》登记申?请不符合法律、【行政法规或者—。国务院决定》规,定或者可能危害【国,家安全、社会公【共利益的登记机【关不予登记并出具】不予登记通知书【 , ,。   ? 利:害关系人就市场主体!申请材料的》真实:性、合法性、有效】性或:者其他有关实体权利!提起诉讼《或,者仲:裁对登记机关—依法登?记造成影响的申【请,人,应当在诉讼或—者仲裁?终结后向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!记 : 第二?十条 市场主—体,法定:代表人依法受到【任职资?格限制的在申请办】理其他变更登记【时,应当依?法及时申请办—。理法定代表人变更】登记 ?   ?  市?场主:体因通?过登记的住所—。(主要经营场所【、经:营场所)无法取得联!系被:列入经营《异常名录《的在申请《办理其他变更—登记时应当》依,法及时申《请办理住所(主【要经:营场所、经营场【所)变更登记 第!二十一条 公—司或者农民专业【合作:社(联合《社)合并、》分立的可《以通:过国:家企业信用信息【公示系统公告—公告期45》日应当于公》告期届?满后申请办理登【记     【非公司企《。业法人合并、分【立的应当经出资人(!主管部门)》批,准自批准之日—起30日内申请办】理登记   【  市?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!的应:当,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!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!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!理登记 第二十】。二条 ?法律、行政法规【或者国务院》决定规定市场主体申!请登记、备案事项】前,需要审批的在—办理登记《、备案时应当在有效!期,内提交有关批—准文件或者许可证】书有关批准文件或者!许,可证书未规定有效】期限自批准之日【起超过90日的【申请人?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!其效:力或:者另行报批  】   市场主体设立!后前款规定批准文件!或者许可证》。书内容有变》化,、,被吊:销、撤销或者有效】期届满的应当—自批准文件、许【可证书重《新批准之日或者被吊!。销、:撤销、有《效,期届满之日起—30日?。内申:请办理变更》登记:或者注销登记 第!二十三条《 市场主体营业执】照应当?载明名?称、:法定代表人(—。执行事务合》伙人、个人独资【企业投资人》、经营者或者负【责人)姓名、—类型(组《成形式)、注册资】本(出资额》)、住所《(主:要经营场所、—经营场?。所,)、经营《范围:、登记机关、成立】日期、统一》社会:信,用代:码     电子!营业:执照与纸质》营业执照《具有同等法律效【力市场主体可—以凭电子营》业执照开展经营【活动    【 市场主体在办理】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!项,变更登记或者—申,请注销登记时需【要在提?交申:请时一并缴》。回纸质?营,业执照正、副本对】于市场主体营业执】照拒不缴回或—者,无法:缴回的登记机关【。在完成变更登—记或者注销》登记后通过国家【。企业信用《信息公示系统公【告营业执照作—废 第二》。十四条?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!境内设立外商投资】企业:其主体资格文件【或者自然人身—份证明应《当经所在国家—公,证机关?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!使(领)馆认证【中国与有关国家缔】结或者共同参—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!另有:规定的除外  】 ,。  香?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!特别:行政区和台》湾地区投资者的主】体资格文件》或,者自:。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按!照专项规定或者【协议依法提供当地】公证机构的》公,证文件?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无需提供公证—文,。件的除?外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