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第二章 登记事【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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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》 市:场,主体应当按照类【型依法登记下列事】。项
》 (一)》公司名称、类型【、,经营范围、住所、】。。注册:资本、?法定代表《人姓名、有限责任公!司股东或者股份【有,限公:司发:起人姓名或者名称】
? (二》),非公司企业法人名】称、:。。类型、经营范围【、住所、出》资额、法定代表人姓!名、出资人(—主管部?门,。)名称
!(三:)个人独资企—业名称?、,类型、经《。营范围、住所、出资!额、投?。资,人姓:名,及,居,所
(四!)合伙企业名称、类!型、经营范围、主】要经营场所、出资额!、执行事务合伙【人名称或者姓名合伙!人名称或者姓—名、住所、》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!务合伙人是法人或】者其他组《织的登记《。事项还应当》包括其委派的代表姓!名
《 (五)—农,民专业?合作社(联》合社)名称、类【型,、经营范围、住【所,、出资额、法定【代表人姓名
【 ? ,(,六)分支机构—。名称、类型、经营范!围、经营场所、负】责人姓名
— (》七)个体工商户组成!形式、经营范围【、经营场《所经营者《姓,名、:住所个体工商—户使用名称的—登记事项还》应当包括名称—
(八)!。法律、?行政法规《规定的其他事—项
第七》条, 市场主体应当【按照类型依法—备案下?列事项
】 ,(一)公司章程【、,经营期限、有限责任!公司股东或》者股份有《限公司发《起人认?缴的出资数额、【董事、监《事、高级管理—人员、?。登记联络员、外商投!资公司法律文—件,送达接受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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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(二)非》公,司企业法《人章程、经营期【限、登记联络员【。
(【三)个人独》。资企业登记联络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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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(四)合伙企【业合伙协议、合伙】。期限、?合伙人认缴》或者实际缴》付的出资数额、缴】付期:限和:出资方式、登记【联,络员、?外商投资合伙企【业法律?文件送达《接受人
!(五)农《民专业合《作社(联合》社)章程《、成:员、登?记联络员
! (:六)分支《机构:登记联络员》
—(七)个体工商户家!庭参:加经营的家庭成员】姓名:、登记联《。络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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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八)公司、合伙企】业,等市场主体受—益所有?人相关信息
】 : (九)《法律、?行政法?。规规定的其他事【项
? 上》述备案事项由—登记机关《在设立登记》时一并进行信息【。采集
?
受益所】有人信息管理制【度由中国人民银行】会同:。国家:市场监?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!
第八条 市场主!体名称由申请人依】法自主申报
第】九条 申请人—。应当依?法申请?登记下列市》场主:体类型
!。(一)?。有限责任公》司、股份有限公司;!。
: (二)【全民所?有制企?业、集体所有—制企业、《联营企业;
【 (三)【。个人独资企业;
! ? (四)普通合伙】(含特殊普通合伙)!企业、有限合伙企】业;
— , (五)农》民专:业合作社、》农民专业《合作社联合》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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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【)个人经营的个体工!商户:。、,家庭经营的个—体工商户
— 分支—机构应?当按:所属市场主体类型】注明分公司或者相】。应的:分支机构
第十条!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!场主体?类型依法向》其,住,所(主要经营—场,。所、经营《场所)所在地—具有登记《管辖:权的登记机关办理登!记
第十一条 】申请人申请登记市】。场主体法《定代表人、》执行事务合伙人(】。含委派?代,表)应当符》合章:。。程或者?协议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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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合伙协议】未约定或《者全:体合伙人未决—定委托执行事务合】。伙人:的除有?限合伙人外申请【人应当将其》他合伙人均登记为执!行事务合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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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条 申请人应当【按照国?家市场监督管理【总局发布的经营【范围规范《目,录根据?市场主?体,主,要行业或者》经营特征自主选择】一般经营项目和许】可经:营,。项目:申请办理经》营范围登记
第十!三条 申《请人申请《登记的市场》主体注册资本(出】资额)应当符—合章:程或者协议约定
!。 , , , 市场主《体注册资《本(出资《。额)以人《民币表示外商—投资企?业的注册资》本,(出资额)可以用可!自由兑换的货—币表示
【 依法以境—内公:司股权或者债—权出资的应当权【。属清楚、权能完【整,依法:可以评估《。、转让符合公司章程!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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