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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章 承【包档案和信息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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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承包!合同:管理工作《中,形成的对国家、社】。会和个人有保存价】值,的文:字、图表、声—像、数据等》各种形式和载体【。的,材料应?当纳入农《村土地?承,包档案管理
】 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农业农村主管】(农村经营》。管理)部门》、乡(镇《)人民政《府农村土地承—包管理部门应—当制定工作方案【。。、健全档《案工作管《理制度、落实专【项经费?、指定工作人员、】配备必要设施设【备确保农村》土地:承包档案完整—与安全
— , :发包方应当将—。农村土地承包档案】纳入村级档案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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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承包!合同管理工》作中产生、使用【和,保管的数据包括承包!地权属数《据、地理信息—。数据和其他相—关数据?等应当纳入》农村土地《承包数据管理—
: 《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》府农业农村》主管:(农村经营管—理)部门《。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农村土》地承包数据》的管理组织开—展数据采集、使用、!。更新、保管和保【密等:工作并向《上级业务《主管部门提》交数据
》 鼓励—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农业农村主管(】。。农村经营管理)【部门通过数据—交换接口、数—据抄送等《方式:与,相关部门和》机构实?现,承包合同数据—互通共享并明—确,使用、保管和保【密,责任
《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!农村:主管(农村》经营管?理)部门《应当加强农村—土地承?包合同?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!。统一标准和技术规】范,建立国家、》省、市?、县等互联》互通的农村土地【承包信息《应,用平台
第二十】四条 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《府农:业农村?主管(农《。村经营管理》)部门、乡(镇)】。人民政府农村—土地:承包管理部门—应当利?用,农村土地承包信【息,应用平台组织开【展承:包合同网签
【第二十五条 —承,包方:、利:害关系人《有,权依法?查询、复《制农村土地承包【档案和农村土地【承,包数据的相关资料发!包方、乡(镇)【人民政府农村—土地承?包管理部门》、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农【业农村主管(农村】经,营管理?)部门应当依法提】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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