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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承!包档案和信息—管理
—第二十一条 承【包合:同管理?工作中形成》的对国家、社会【和个人有保存价【值,的文字、《。图表、声像、数【据,等各种形《。式和载体的材料应当!纳入农村土地承【包档案管理
!。 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:农业农村《主管(?农村经营管理)部】。门、乡(镇)—人民:政府农村土地—。承包管理部门应当】。制定工作方案—、,。。健全档案工作管【理制:度、落实专项经费】、,指定工作人员、配备!必要设施设》备确保农《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!与安全
【 发包方应当将】农村土地承包档【案纳:入村级档《案管理
第二十二!条 承包合》。。同管理工作中产生】、使:用和保?管的:数据包括《承包地?权属:数据、地理信息数据!和其他相《关,。数据等应当》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数!。。据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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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农业《。农村主管(农村经】营管理)《部门负责本》。行政:区域内?农村土地承包数据】的管理组织开—展数据采《集、使用、更新【。、保管和保密等工】作并向上级业务主】管部门提交数—据
【鼓励县?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农业农村主管—(,农村经营《管理)部《门通过?数据交?换接口、数据抄送】等方式与相关部【门和机构实现承【包合同数据互通共】享并明?确使用、保管和【。保密责任
第二十!三,条 县?级,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农业农村【主管(农村经营管】理):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土!地承包合同》管理信息化建—设按照统《一标准和技术—规范建立国家、省】、市、县等互联互】通的:农,村土地承包信息【应用平?台
第二十四条】 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《政府农业农村—。主管(农村经—营管理)部》门,、乡(镇)人民【政府农?村土地承包》管理部门应》当利用农《村土地承包信息应】用平台?组织开展承包合【同网签
第二十五!条 承包《方、利害关系—。。人有权依《法查询、复制农【村土地承包档—案和农村土》地承包数据的相【关资料发包方、乡(!镇)人民政府农【村土地承包》管理部门、县级以上!地方人民政》府农业农村主—。。管(农村经营管理)!部门应当依》法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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