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承《包合:同的订立、》变更和终止
!第,十条 承包》合同应?当符合?下,列,要求
》 (一)—文本规范;
】 (二》。)内容合法;
! : (三)双方当事人!签名、盖章或者【按指印;
【 ?(,四,)法律?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!其他要求
—。 县》级以上地《方人民政《府农业农《。村主管(农村经【营管理)部门—。、乡(镇)人—民政府农村土地承】包管理?。部门应当依法指导】发包方?和承:包方订立、变更或】者终止承《包合同?并对承包合》。同实施监督发现不符!合前款要求的应【。当及时通知发包方】更,正
?第十一条 发包方和!承包方?应当采?取,书面:形式签订承包合同
!
》承包合同一》般包括以下条款
】
(一)发!包方、承包方的【名称发包方负—责人和承《包方代表的姓名、】住,所;
《 《。(二)承包土地的名!称、坐落、面积、质!量等级;
! (三?),承包方?家庭成员信息—;
(四!)承包期《限和起止日》。期;
【 (五?)承包土地》的用途?;
【(六)发包方和承】包方:的权利和义务;【
《 (七)违—约责任?
《 承?包合同示范》文本由?农,业农村部制定
【
第十二条 承包】合同自双方当—事人签名、盖章或】者按指印《时成立?
第十三条 承包!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!一的:承包合同《变更
》 : (一)承包方依法!分立或者《合并:的;
》 (二)发包方!依法调整《。承包地的;》
,
? (三)承包【方自愿交回部分承包!地的;
!(四)土地承包【经营权互换的;
! ? (五)土地—承包经营《权部分转让的—;
(】六)承包地被部【分,征收的;
! ,(七)法律、法【规和规章规定的【其他情形
— 《承包合?同变更的变更—。后的:承包期?。限不得超过承包【。期的剩余《期限
第十四条】 承包期内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承包合《同终止
【。 (?一,)承包方消亡的【;
(二!)承包方自愿交【回全部?承包地的;
—
? (三)土地承】包经营权全部转让】的;
【 (四)《承包地被全部征收】的;
》。 (五)法【律、:法规和规章规定【的其他情形
—
,第十五条 》承包:地被征收《、发包方依法—调整承包地或者承】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!当变更或者终止承包!合同
】除前款规定的情【形外承包合同变更、!终止的承包方向【发包方?。提,出申请并提》。。交以下材料
【 (一)变更!。、终止承包合同【的书:面申:请;
《 (》二)原承包》合同;
】 (三)承》包方分立《。或者:。合并的协议交回【承包地的书》面通知或《者,协议土地承包—。。经营权互换合同【、转让?合同等其他相关【证明材料;》
(四】),具有土?地承包经《营权的全部家庭【成员同意变更、终止!。承包合同的书—面材料;《
(五】)法律、法》规和规章《规定:。。。的其他?材,料
第《十六条 《省级人民政府—农业农村主管—部门可以根据—本行政区域实—际依法制《定承包方分立—、合并、《消亡而?导致承包合同变更、!终止的具体规定【
,
第十七条 —。承包期内因自然【灾害严?重毁损?承包:地,等,特殊情形对》个别农户《之间承包《地需要适当调整的】发包:方应:当,制,。定承包地调整—。方案并应当经—本集体经济组—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!分之:二以上成员或者三】分之:二以上村《民代表的同意承【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!。整的按照其》约定
— 调整方案—通过之日起二—十个工作日内—发包方应当将调整】方案报乡《(镇)人民》政府和县级人—民政府农业农—村主管(农村经【营管:理)部门批准
! 乡(镇)人民!。政府:应当于二十个工作】日内完?成调整方《案的审?批并报县《级人民?政府农业农村主【管(农村经营管理)!。部门;县级》人民政府农业农【村主管(农村经【营管理)部门应当】于,二十个工作日内完】成调整方案》的,。。审批乡(镇)人【民政府、县级人【民,政府农业农》村主管?(农村经营管理【)部门对违反—法律、法《规和规章规定的调整!方案:应当及时《通知发包方予—。以更:正并重新申请—批准
?。
? 调整方案—未经乡(镇》),人民政府和县级人】民政府农业农村【主管(农村经—。营,管理)部门批—准的发包方不得【调整承包《地
第十八条【 承:。包方自愿将部分或】者全部承包地交回】发包:方的承包方》与发包方在该—土地上的承包关系】终,止承包期内》其土地承包经营权】部分或者全部消灭】并不得再要求承【包土地
【 承包方》自愿交回承包地的】应当提前半年—以书面形《式通:知发包方承包方对】其在承包地上投【入而:提高土地生》产能力的有》权获得相应的补偿】交回承包地的其他补!。偿由发包《方和承包《方,。协商确定
第十】。九,条 为了方便耕种或!者各自需《要承包方之间可以】互,换属于同一集体经济!组,织的不同承包—地块:的土:地,承包经营权
【 :。 土地承包经营权!。互,换的应当《签,订书面合同》并向发包方》。。备案
》 ?承包方提交备案的互!换合同?应当符合下》列,要求
?
(一)互!换双方是《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!织的农户;
】 (二》)互换后的承包【期,。限不超过承》包期的剩余》。期,限;
《 (三)法律!、法规和《规章规定的其他【事项
— 互换合同备案】。后互换双《方应:当与发包方变—更承包合同
第】二十条? 经承包《方,申请和发包方同意承!包方可以将部分或】者全部土《地,承包经营权转—让给本集体》经济组织《的其他农户
! :承包方转让土—地承包经营权的【应当以书《面形式向《发包:方提交申请发包方同!意,转让的承包方与受让!方应当签订书—面合同;《发包方不《同意转让的》。。应当于七日》内向承?包方书面《说明理由发》包方无法定理由【。的不:得拒绝同意》承包方的转让—申请未?经发包方《同意的土地承包【经营:权转让合同无—效
? 土地承包经!营权转让合》同应当符合下—列要求
》 (一)【受让方是本集体【。经,济组织?的农户;
【 (二》),转让后的承包期【限不: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!。限;
》 (三)法律】、法规和规章规【定的其他事项
】 土地承【包,。经营权转让后受【让方应当与发包方】签订承包合同原承包!。方,。。与发包方《在该土地上的—承包关系《终止承包期内—其土地承包经营【权部分或者全部消灭!并不得再要求承【。包土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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