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2017修订) 建标库

第十一章诉讼费用

    第一百一十八条  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

    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,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。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,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。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,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。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