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【 证 据《 ,。 ?     】第六十?三条  证据—种类 —     证据】包括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一,)当事人的陈述; ! 》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(二)书】证; 《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物》证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四【)视听资料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五?)电子?数据; —。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)证人证】言; —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七)—鉴定意见; 【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八)勘验笔录证据必!须查证属实才—能作为认定》事实的根据 【     第!六,十四:。条  证明责任【。和职权探知 !    》 当事人对》自己提出的主张【。有责任提供证据【当事人及其诉讼【代,理人因客观》原因: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!或者人民法院—认,为审理?案,件需要的证》据人民法院》应当:调查:收集人?民法院应当按照法】定程序全面地、客观!地审:查核实证据 !     第【。。六,十五条 《 ,。举证期限 》 :     当事!人对自己提出—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!证据:人民法院根据当事】人的主张和》案件审理《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!提供的证据》。。及其期限当事—人在该?期限内提供》证据:确有困难的》可以向人《民法院申请延—。长期限人民法院【根据当事《人的: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!逾期提?供证据的人》。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!明理由;拒不—说明理由或》者理由不成立的【人民法?院根:据不同?情形可?以不:予采纳该证据或【者,采纳:该证据但予以—训诫、罚款 —    】 第六十《六条:  收到证据后处】理,程序 ? ?    》 人民法院收到当】事人提交的》。证据材料《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!据名称、页数、【份数、原件或者复】印件以及收到时【间等并由经办—人员签名或》者盖章 —     第】六十七条 》 法院调取证据【 ?     人】民法院有权向—有关单位和个人调】查取证?。有关单?位和个人不》得拒绝人《民,。法院对有《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!。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!伪,审,查确:定其效力 — 《    第六十八】条  当事人质证 !  —   证据应当在法!庭上:出示并由当》事人互相《质证对涉及》。国家秘密、》商业秘密和》个人隐私的证据【应,。。当保密?需要:在法庭?。出示的?不得:在公:开,开庭时出示 】 ?    第》六十九条  公证】事实 】    经过法【定程序公证》证明的法《律事实和《文书:。人民法院应当作为】认定事?实,的根据但有相反【证据足以推》翻公证证明的除【外 》     第七】十条  《最佳证据规则 】   —  书?证应: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!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!者原物确有》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!品、照片、副本、】节录:本提交?外文:书证必须附》有中文译本 【     】第七十一条》  视听资料 【   【  人民法院—对视听资料应当【辨别真伪《并,结,合本案的其》。他,证据审查确定—能否:作为认定《事实的根据 【 :     第【七十二?条  证人条件、】义务 ? ,。 :     凡是】知道案件情况的单】位,和个人都有义—务出庭作证有—关,单位的负责人应当】支持证人作证不能】正确表?达意思的人》不能作?证,   】。  第七十三条  !。证人出庭作证 !    — 经人民法》院通知证人应当出】庭作:证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:经人民?法院许可《。。可以通过书》面证言、视听传输】技术或者视听资【料等方式《作证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一)因健康原】因不能出庭的; 】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因路途》。遥远交通不便—不能:出庭的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三)因自然灾害等不!可抗:力不能出庭的;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其他【有正当理由不—能出:。。庭的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七十:四条  证》。人出庭?。作证费用承》担, —    证人—因履行?出,庭,作证义务《而,。支出的交《通、:住宿、就餐等必要费!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!诉一:方当事人《。负,担当事人申请证人】作证的由该当事【人先行垫《付;当事人没有申请!人民法院通知—。证人作?证的由人《民法院先行垫付【 :    【 第七十五条—。  当事人陈述 ! : :   ? 人民法院对当事】人的:陈述应当结合—本案的其他》。证据审查确定能【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!据当事人拒绝—陈述的不影响—人,。。民,法院根?据证据?认,定案件?事实: 》     》第七十六条》  鉴定程》序启动方式 — ?     当事人!可以就查《明事实的专门性问】题向人民法院—申请鉴定当》。事人申请鉴》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!商确定具备资格【的鉴定人;协—商不成?的,由人民?法院指定当事—人未申请鉴定人【。民法院对专》门性:。问题认为需要鉴定】的应当?委托具?备资格的鉴定—人进行鉴定 !   《  第七《十七条  鉴—定人权利及鉴—定意见形式 【   —  鉴定人有权【了解进?行鉴定所需要—的案件?材料必要时》可以询问当事—人、证人鉴定人应】当提:出,书面鉴定意》见在鉴定书》上,签名:或者盖章 》。 ,    【 第七十八条 【 鉴定人出》庭作证制度》    ! 当事?人对鉴定意》见有异议或者人【。民法院认为鉴—定人有必要出庭的】鉴定人应当出庭作】证,。经人民?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!出,庭,作证的鉴定意见不】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!据;支付鉴》。。定,费,用的当?。事人可以《要求:返还:。。鉴定费用 !  :   第七十九【条  申请有专门知!。识的:人出庭制度 【 《    当事人可】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!有专门?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!人作出的鉴定意见】。。或,者,专业问题提出—意见  ! ,  第八十条—。  勘验程序—  【   勘验物—证或者现《场勘验?人必须出示人—民法:。院的证件并》邀请当地基层组【织或者当事》人所在单位派人【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!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!场拒不?到场的不《影响勘验的进行有】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!民法院?的通知有《义,务保护现场》协助勘验工作—勘,验人:应,当将: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!笔录:由勘验人、当—事人: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!者盖章 《     !第八十一条 — 证据保全 ! :    在证—据可能灭失或者以】。后,难以取得的情况【下当事人《可以在诉讼》过程中?。。向,人民法院申请保全】证据人民法院也【可以主动采取保【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!证据可能灭失或【者,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!。。下利害关《系,人,可以在?提起:诉讼或者申请仲裁】前向证据所在地、】被申请人住》所地或者对案—件有管?。辖权:的人民?法,院,。申请:保全证?据证据?保,。全的其他程序参【照适:。用,本,法第九章保》全的有关规定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