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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》 民事法律行—为,的,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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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四十三条 【 具备下列条件的】。民,事法律行为有效【
】。 》 (一)行为人【具有相应的》民事行为能》力;
! : 《。 (:二,)意思?表示真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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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《 (三)《不,违反法律《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!规定:不违背公序良俗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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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百四:十,四条 无民—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!民事法律行》为无:。效
!。 第一《百,四十五?条 限制民事行为!能力人实施的纯【获利益的民事—。法,律行为或者与—其年龄、智力、精神!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!事,法律:。行为有效;实施【的其他民《事法律行《为经法定代》。理人同?意或者追认后有效
!
【 相对人可以【催告法定代》理人自收到通—知之:日起一个月内予【以追认法定》代理人未作》表示的视《。为,拒绝追认《民事法律行为被追】认前善意相对—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!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!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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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百四十》六条 《行为人与相对人以】虚假的意思表—示实施的民事法律】行为:无效
【。
, 以虚假的意!思表示隐《藏,的民事法律行—。为的效力依照—有,关法律规定处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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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百?四十七条《 基于重大误解】实施的民《事法律行为行—为,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!或者仲裁机构予以】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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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一百四十八条 【 一方以《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!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!实施的民事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!。权,请求人民法院或者】仲裁机?构予以撤销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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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四十九》。条 ?第三人?。实施欺诈行为使一】方在违背真实—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!民事法律行》为,对,方,知道或者应当—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!欺,诈方有权请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!机构予?。以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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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第一:百五十条 —一方或者第》三人以胁迫手—。段使对方在》违背真实意》思的情况《下实施的《民,事,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!权请求人民法—院或者仲裁机构【予以撤销
》
】 第一百五十一条】 一方利用—对方处于《危困:状态:、缺乏判断能力【等情形致使民事【法律行为成立时显】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!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!仲裁机构予以—撤销
!。 第一百五十】二条 有下—。列情形?之一的撤销权消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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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,(一)当事人—自知道或《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!之日起一年内、【重大误解的当事【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!道撤销事《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!有行使撤销》权;
【
? 》 (:二)当事人受胁迫自!胁,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!年内没有行使撤销】权;
《
! (三)—当事人知道撤—销,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!以自己的行为—表明放弃《撤销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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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当事人自》民事法律行为—发生之日起五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】权的:撤销权消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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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五十三条! 违反法律、【行政法规《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!法律行?为无效但是该强制】性规定不导》致该民事《法律行为无》效的除外
【
违】背公序良《俗,的民事法律行—为无效
【
第一百!五十四条《 行为《人与相对人》恶意:串通损?害,他人合法《权益的?民事法律《行为无效
】。
《 :第一百五十》五条 无效的或】者,被撤销的民事—法律行?为自始没有》法律:约束:力
【 第一百【。。五十六条 民事法!。律行为部分无效不】影响其?他,部分效力的》其他部分仍然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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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—百五十七条》。 , 民事法律行为无】效、:被,撤销或者确》定不发生效》力后行为人因该行】为,取得: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!;不能返还或者没】有必要返还的—应当折价补偿有【过错的一方应当赔】偿,对方由此所》受到的损失;—各方都有过错的【应当各自承担—相应的责任》法律:另有规?。定的依照其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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