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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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民—事,权利能力和》民,事行:为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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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三条 自—。然,人从出生时起—到死亡时止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】依法享有民》。事权利?。承担民事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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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】 自?然人的民事》权利能?力一律平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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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五条 》自然人的出生时【间和死?亡,时间以出《生证:明、死亡证明记载的!时间为准;没有出生!证明、死亡证—明的以户籍》登,记或者其他》有效身份登记—记载:的,时间为?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!翻以上记《载时间的以该—证据证明的》时间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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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?六条 涉及遗【产继承、接受赠与】等胎儿利《益保护的胎儿—视为具有民事权利】能力但是胎儿娩【。出时为死体的其【民事:权利能力自始—不存在
! , ?第十七条 十八】周岁以上的自—然人为成《年人不满十》八周岁的自然人为】未成年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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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十八条 》成,年人:。为完全民《事行为?。能力人可以独立【实施民?事法: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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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!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!人以自?己的劳动收》入为主要生活来源】的视为?完,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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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九条 八周岁以!上的: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!。。行为能力人实施【民事:。法律行为由其法【。定代理?人,代理:或者经其法定代【理人:同意、追认》但是可?以独立实《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!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!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!法律行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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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二十条》。 不满八》周岁:的未成年人为—。。无民事行为能力【人由:其,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!。民事法律《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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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十一条 》 不能辨《认自己行为》的成年人为无民【事,行为能力人由其法】定代理人代》理实施民事法律【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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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八周岁以》上的未成《年人不?能辨认自己》行为的适用前款规】定
【 第二—十二条 》不能完全辨认自【己行为的成年—人为限制民事行【。。为能:力人实施《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!定代理人代理—或者经?其法定代《理人同意、追认但是!可,以独立实施纯—获利益的《民事法律行》为或者与其智力、】。精神健康状况—相适应的民事—法律行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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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条 ! 无民事行为—能力人、《限制民?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!人是其法定》。代理:人
【 第二十【四条 不能—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!认自己行为的—成年人其利》害关系人《或者有?关组织?可,以向:人民:法院:申请认定该成年人】为无民?事行为能力人或者】。限制民事行为能【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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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人民】法,。院,认定为无《民事行为能》力人:或,者限制民《事行为能力人的经】本,人、利害关系人或者!。有关:组织:申请:人民法院《。可以根据其》智力、精神健康恢复!的状况?认定该成年人—恢复为?限制:民事:。行为能力人或者完】全民:。事行:为能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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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条规定】的有:关,组织包括居民委【员会、村民》委,员会、?学校、医《疗机构?。、妇女联《合会:、,残,疾人联合会、依法设!。立的老年人组—织、民政部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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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五《条 自然人以【户籍登?记或:者其他有效身份登】记记载的居所为【住所;经常居所与住!所不一致《的经常居所视为【住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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