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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涉外!民事关?系的法律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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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四】十二条 》。涉外民事《关系的?。法,律适用?。依照本章《的规定确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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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缔结或者参加的】国际条约同中华人】民共和国《的民事法律有—不同:规定的适用》国,际条约的规定但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声明】。保留的条款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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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中华:人,民共和国《法律和?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!或者参加的国际条】。约没有规定的可【。以,适用国际惯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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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一?百四十三条 —。 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公民?定居国外的他的【民事行?为能力可以》适用定居国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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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四十四!条 不动产—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!所在地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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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四》。十五:条 涉外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】选择处?。。理合同争《议,所适:用的法律法》律另有规定的—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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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涉外—合同的当事人没【有选择的适》用与合同有最密切】联系:的国家的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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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百四十六条】 侵权行为—的损害赔《偿适用侵权行为【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!籍相:。同或者在同一国家】有住所?的也可以适》用当事人本国法律】或,者住所地《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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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法律不认为》在中华人民》共,和,国领域外发生的【行为是侵权行为的】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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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四十】七条 《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公民和外【国人结婚适用婚【姻缔结地法律—离婚适用受》。理案件的法院所【在地法律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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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四十八条! , 扶养适用与—被扶:养,人有: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!法,律,
】 第一《百四十九条 — 遗:产的法定继承动【产适用被《继承人死亡时住所】。地法律不动产适【用不动产所》在地: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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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—五十条 依照本】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!或者国际惯例的不】。得违背中《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!公共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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