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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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节 一般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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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【零六条 》公,。民、法人违反合同】或者不履行其他【义务的应当》承担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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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民、法人由于】过错侵害《国家的、集体—的财产侵害他—人,财产、人身》的应:当承担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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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没有过错但【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!事,责任的应当承担【民事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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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百零七条】 因不可抗力不】。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!他人损?害的: ,不承担民事责任【 法:律另有?规定:的除: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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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一百:零八:条 债务》应,当清偿 暂》时无力偿还的 经】债权人同《意或者人民法—院裁决可以由债务】人分:期,偿还有能《力偿还拒不偿还【的由: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!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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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百零九条》 :因防止、《 制止国《家的、 集体的财产!。或者他?人的财产《、人身?遭受侵?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!的由侵害人承担【赔,偿责任受益人也【可以给予《适当的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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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百一十条 】 对:承,担,民事责任《的公民?、 :法,人需要追究行—政,责任的 应当追究】行政责任《;构成犯罪》的对:公民:、法人的法定代【表人应当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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