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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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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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。 第一百—零六条? 公?民、法人违反合【同,或者不履行》其,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!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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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公民、法人由—于过错侵害》国家:的,、集体的《财产侵?害他人财产、人【。身的应当《承担: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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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【过错但法律规定应】当,承担民事责任—的应当承担民—。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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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百零七条 因不!。。。可抗力不《能履行合同或—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!不,承担民事责》任 法律另有—规定的除外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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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百零八条 》 债务应当清偿 暂!时无力偿《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!或者人?民法:院裁决可以》由,债务人分期》偿还有能力偿—还拒不偿还的由人】。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!
》
: , 第一百》零九条 》因防止、《 制止国家的、【 集体的财产或【。者他人的财产—、人身遭《受侵:害而使自己受到【损害的由侵害人【承担赔?偿责任受益人—也可以给《予适当的补偿
】
《 第一百【。一十:条 : ,对承担民事责—任的公民、 —法人需要《追究行政责任—的 应当追》究行政?责任;?构成:犯罪的对公民、法人!的法定代《表,人应当依法追—。。究,刑事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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