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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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一节 ?一,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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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六》条, 法人是》。具有民事《权,利能力和民事—行,为能力依法独立享】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!事义:务的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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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【的民:事权利能力和民事】。行为能力从》法人成立时》产生到法人终止时】消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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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!条 法人应当具备!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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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(一】)依法成《立;
】 【 (二)有必要【的财产或者经费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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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三)有自己的名【称、组织机》构和场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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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能】够独立承担民事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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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【八,条, 依?照法律或者法—人组织?章程规定代表—。法人行使职权的负】责人是法人》的,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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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。九条 法人以它】的,主要办事机构所【在地为住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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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四十条 法人终止!。应当依法进行清算】停止清算范》围外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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