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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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节 收养关系的成】立
?。。
! ,第一千?零九:十三条 下列未】成年人可《以被收?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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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一)丧失父】母,的孤儿;《
— 》 (二》)查找不《到生父母《的未成年人》;
:。
》 : 《。 :(三)生父母有特】殊困难无力抚养【的子女
! 《第一:千零九十四》条, 下列个人、【组,织可以作《送养:人
》
? (一!)孤儿的监护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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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二)儿【童,福利机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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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?三)有特殊困—难无力抚养》子女的?生父母
】
第一千】。零九十五《条 未成年人的父!母均不具备完全民】事行:为能力且可能—严重危害该》未成年人的》该未成年人的监【护人可以将其—送养
《
:。
—第一千零九》十,六条: 监护人送养孤】儿,的应当征得》有抚养?义,务的:人同意有《抚养义?务的人不《同意送养、监—护人:不愿意继《续履: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!照本法第一编的规】定另行确定监护【人
?
【 第一千零九—十七条 《 生父?母送养?子女应当双方—共同送养《生父母?一,方不明或者》查找不?到的可以单方送养
!
— 第一千零九十!。八条: 收?养人应当同时—具,备下:列条件
》
】 , (一》)无子女或》者只有一名子女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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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二)有抚养—、教育和保》护被收养人的—能力;
! 】(三)未患有—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!收养子女《的疾病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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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四)—无,不利于被《收养人健康成长的】违法犯罪记录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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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五)年—满三十周《岁
【 第一千零九!十九条 》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!辈血亲的子女可以】不受本法第》一千零九十》三,条第:三项、第一》千零九十四条第三】项和第一千一百【零二条?规定的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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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收!养三:代以内旁系》同辈血亲《的,子女还可以不—受,本法第一千零—九十八条第一项【规定的限《制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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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!一百条?。 无子女的收养人!可以收养两》名子女;《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!。收养一名子女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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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【孤,儿、残疾未成年人】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!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!的未成年人可—以不受前《款和本法第一千零】九十八?。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!
【 第一千一百零!一条 有配—偶者收养子》。。女应:当,夫,。妻共同收养》
— 第一—千一:。百零二?条 无配偶者收养!异性子?女的收养人与被【收养人?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!周岁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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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一!百零三条 继父】或者:继母经?继子女的生父母【同意: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!以不:受本法第一千—。。。零九十三条第—三,项、第?。一千零?九十四条第三项、第!一千零九十八条【和第一千一百条第】一款规定的限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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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一千一百零四【条 收养人收养】与送养?人送养应《当双方自《愿收养八周》岁以上未成年—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!人的同意
】
第一千!一百零五条 收】养应:当向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。府,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!系自登记《之日起成立》
》
》收养查找不》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!。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!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!公告
】 收》养,。关系当事人愿意【签订收养协议—的可以签订收养协】。议
! 收?养关系当事人—各方或者一方要【求,办理收养《公证的?应,当办理收养公证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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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民政部门—应当依法进行—收养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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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! 收养关系成【立后公安机关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为被收养—人,办理户口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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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千一《百零七条 孤【儿,或者生父母无力【抚养的子女可以【由,生,父母的亲《属、朋友抚养;【抚养人?与被抚养人的关【系不适用《本,章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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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千【一百零八条 【配偶一方死》亡,另一方?送,养未成年子女的死】亡一方的父》母,。。有优先抚养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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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千一百《零九条? , 外国人依法—可以在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收?。。养子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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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!人在中?。华,人民共和国收养【子女应当《经其所在《国主管机关依—照该:国法律审《查同:意收养人应当提【供由其所《在,国有权机构》出具的?有关:其年龄、婚姻—、,。职业、财产》、健康?、有无受过》刑事处?。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!并与送养人签订【书面协议《亲自向省、自治区、!。直辖市人民政—府民政部门登记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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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前款《规定的证明材料应】当经收养人所在国】外交机?关或者?外交机关授权—的机构认证》并经:。中华人?民,共和国驻该国—使领馆认证但是【国家另有规》定,的除外
!。 《第一千一百一十条】 :收养人、送养人要】求保守收养》秘密的其他人应当】尊重其意愿不—得,泄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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