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二十八章 无—因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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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九百七十九【条 管理人没有】法定:的或者约《定的义务为避免他】人利益受损失—而管理?他人:事务的可以请求【受益人偿还因管理】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!用;管理人因管理】事,务,受到损?失的可以请》求受益人《给,予适: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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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管理》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!实意思的《管理人不享有前款】规定的权《利,;但:是受益人《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!或,者违背公序良俗【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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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九百八十条》 , 管理人管理—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!。。的情形但《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!益的受益人应当在】。其获得的利益范【围,内向管理人承担前】。条第一款规定的义】务
【 《第九百?八十一条 管理】。人,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!取有利于受益人【的方法中断管—理对受益《人不利的无》。正当理由不得中【断
】 第九百八【十,二,条 管理人管【理他人事务》能够通知受益人【的应当?及时通知受益人【管理:的事:务不需要紧急—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!人的指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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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?第九:百八:十三条 》管理:结束后管理人—应当向受《益人报告管理事务】的情况?管理人管《理事务取得的—财产应?。当及时转《交给受益《人
! 第九百八—。十,四条 管理人管】理事务经受》益人事?后追认?的从:管理事务《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!同的:有,关,规,定但是管《理人另有意思表示】的除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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