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。 第十三》章 —。。 : 第《一节: 一:般,规定 》  —   ?第六百八十》一条 ? 保证合同是为保障!债权:的实现保证人—和债权人约定—当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!务,。或者发?生当事人《约,定的情形《时保:证人履行债务—或,者承担责任的—合同 —     —。第六百八《十二条  保证合】。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!的从:合同主债权债—务合同无效的保证】合同无效但是法律】另有:规定的除外》  【   保证合同被确!认,无,效后债务人》、保:证人、?债,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!据其过错各自承【担相应?的民事责任 !    》 第六?百八十三条 — 机关法人不得为保!证人但是经国务【院批:准为使用外国—。政府或者国》际经济组织贷款进】。行转:。贷的除外《    ! 以:公益为目《的的非营利法人、非!法人组?。织不得为保证人 ! 《    第》六百八十《。四条:  保证合同的【内容一?般包括被保证的主】债权的种《类、数额债务人【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!的方式、范围—和期间等条》款 ?    【 第六?百八十?五条  保证合同可!以是单独订立—的,书,。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!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!条款 】。。   ?。 第三人单方以【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!出保证债《权人: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!。保证合同成立 【 ,     】第六百八《十六条 《 保证?的方:。。式,包括一般保证—和连带责任》保,证,    ! ,。当事人在保证—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!有约定或者约定【不明确的《按照一般保》证承担保证》责,任, —    第六百八十!七条  当事人【在保证合同中—约定债务人不能【履行债务时》由保证人《承担保证责》任的:。为一:般保证 《 《 ,    一般保证】的保证人在主合同】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!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!法强制执行仍不能】履行:债务前有权》拒绝向债权人承担】保证:责,任但是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除外 】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: (一)债》务,人下落不明且—无财产可供执行【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二)人》民法院已《经受:理债务人破产—案,。件; 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债权人【有证据证明》债务人的财》。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!务或者丧失》履行债务能力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保证人—书面表示放弃本【款规定的权利— 》。     第六百】八十八条  当【。事人在?保证合同中约—定保证人和债务人】对债务承担连—带责任的为连—带责:任保:证 《 ?    连》带责任保证的—债务:。人不履行《。到,期债务或者》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!形时:债,权人:可以请?。求债务人《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!保证人在其保证【范围内承担》。保证责任 【     第六!百八十?九条 ? 保证人可以要求】。债务人提供反担【保 : :。。 ?  :  第六百九—十条  保》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!。商订立最《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!在,最高债权额限度【内就一定期》。间,连续发生的》债权提供保证—   】。  最高额》保证除适《用本章规定外—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!最高额抵押权—的,有关规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