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十三—章
?
—
第?一节 一般规定
!
《。
第六百!八十一条 》 保证合同是—。为保障债权的实【现保证人和》债,权人约定《当债务?人,不履行到《期债务?或者发?生当事人约定的情】形时保证《人履: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!的,合同
?
!第六百八十二—。条, 保证合同是主债!权债务合同的从【合同主债权债务【合同无效的保证【合同无效但是法【律另有规定的—除外
?
《
, 保证—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!务人、保证人、【债权人有过》错的应当根据其【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!民事责任《
?
》 第六百》八十三条 机关】法人不得为》保证人?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!使用:外国政?府,。或者国际经济组【织贷:款进行转贷》的除外
《
?
以公】益为目?的的非营利法人【、非:。法人组织不得为保】证人
《
】。第六百八十四—条 : 保证合同的内【容一般?。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!的种类、数》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!期限保证的方—式、范围和期间等条!款
《
,
: 第六—百八十五条》 保证合同可以】是单独订立》的书面?合同也可以》是主债权债》务合同中的》保,证条款
》
,
》 第三人单方以】书,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!保证债权人接收【且未提出《异议的保证》合,同成立
—
【第六百八十六条 】。 ,保证的方式包括一】般保:证和:连带责任保》证
】 当事人—在保证合同》。中对:保证方式没》有约定或者约定【不,明确的?按照一般《保证承担《保证责任
!
: 第六》百八十七条》 当事人在保【证合同中约》定债务人不能履行】债,务时由保证人承【担保证责任》的,为,一般保证《
?
《 一般》保证的保证人在主】合同纠纷《未经审判或者—仲裁并就债务—。人财:。产依法强制执—行仍不能履》。行,债务:前有权?拒绝向债《权人承担保证责【任但是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!。外,
《
: ? ? (一)》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!。财产可供《执行;
! 【 (二)《人,民法院已经受理【债务人破产案件;】。
! (—三)债权人有证【据证明债务人的财】产不足?以履行全部债—务或:者丧失履行债务能】力;
! 【(四)保《证人书面表》示放弃本款规定的】权利
?
【 第六百八十【八,条 ?当,。事人在?保证合同中》约,。定保证人和债—。务人对债务承担【。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!。任保证
】
《 连带责《任保证?的债务人不》。履行到期债务—或,者发生当事人约【定的情形时》债,权人可?以请求?债务人履行债—务,也可以请《求保:证,人在: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!证责任?
【 第六》百八十九条 【保证人可以要—求债务人《提供反担保》
— , ?第六百九十条 】保证:人与债权人可以协】商订立最高额保证】的合同约定在最高】。债,权额限度内》就一定期间连续发】生的债权提供—。。保证
—
—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!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!法,第二编最高》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