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。第十三章
【
—
第一节《 一般规定》
,
】 , 第六百》八十一条 —保证合?同是为保障债—权的实?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!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!期,债务或者发》。生当事人约定的情】形时:保证人履行债务或】者承担?责任的?合同
《。。
第!六百八?十,。二条 保证合同是!。主债:权债务合同》的从合同《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!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!法律另有规定的除】外
】。 :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!效,后债务人、》保证人?、债权?人有过错的应当【根据其?过错各自承担—相应的民事》责任
《
》 第六百八十】三,条 : 机关法人不得【为保证?人但:是经国务《院批准为《使用:外国政府《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!款进行转《贷的除外
—
:
《 以公益为目的】的非营利法》人、非法人组织不得!为保:证人
—
: 第六百【。八十四条 保证】合,同的内容一般包括】被,保证的主债权—的种类?、数额债务》人履行债务的期【限保证的方式—、范围和期间—等条款?
:。
?
第六【百八十五条 — 保证合同可—以是单独《订立的?书面合同也可以是】主债权债务合同中】的保证条款
!
第【三人单方以书面形】。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!债权人接收且未提】出异议的保证合同】成立
—
? 第六百八【十六条?。。 保?证的方式包》括一般保《证,和连带责任保证【。
— 当事—人在保?证合同中对保证方】式没有?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!的按照?一般保证承》担保证责任
【
?
》第,六百八十七条 】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!约定: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!时由保证《。。人承担保证责任【的为一般《保证
【
, : 一般保证的保】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!经审:。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!人,财,产依法强制》执行仍不能履行【债务:前有:权,拒绝向债权》人承担保证责任但】是有下列《情,形之一的除》外
?。
:
【 (一》)债务人《下,落不明且无财产可】供执行?;,
《。
! (二)人民—法院已经受理债务】人破产案件》。。;
?
— ? (三》)债权人有证—据证:。明债务人《的财产不足》以履行全部债—。务或者?丧失履行债务—能力;
》
! : ,(四)保证人书【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!的权利
》
:
》 ,第,六百八十八》。条 当事人—在保证合同》中约定保证人和【债务人对债务—承担连带《责任的为连》带责任保《证
】 , 连带《责,任保证的债务人【不履行到《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!人约定的情形时【债,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!履行债务《也可以请求保证人】。在其保证范》围内承担保证责任
!
,
【 第六百八》。十九条 保—证人可以要》求债务人提供反【担保
】 第》六百:九十条 保证人与!债权人可以》协商订立最高—额保证的合》同约定在最高—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!期间:连续发生的》债权提供保证
】
【 最高?额保证除适》用,本章规?定外参?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!高额抵押权的有关】规,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