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】共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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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!十,七条 不动产或者!动产可以由两—个以:上组织、个人共【有,共有包括按份共【有和共同《共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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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百九十八条! 按份《共有人对共有的不】动,产或者动产按—照其:份额享有所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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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百九十九—条 共同共有人对!。共,。有的不动产或者【动产共同享有所有】权
】 第三百条【 共?有人按照约定管【理共有的不动产【或者动产;没有【约定或者《约,。定不明确的》各共有人都》。有,管理的?权,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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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百零一条 —。处分共有的》不,动产或者动产以【。。及对共有的不—动产或者动》产作重大修》缮、:变,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!当经占份《额三:。分之二?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!者全体共同共—有,人同意?但是共有人之—间另有?约定的除《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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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百零—二,条 : 共有人对共有【物的管理费用—以及其他负》担,。有约定的按》。照,其约定;没有约【。定或者约定不—明确:的,按份:共有:人按: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!有,。人共同?。负担
】 《第三百零《三条 共》有人约定不得—。分割共有的不—动,产或者动产以维持】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!约定但是《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!要分割的《可以请求分割;没】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!确的按份共有—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!共同共有人在共有】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!大,理由需要分割时可】以请求分割因—分割造成其他共有】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!偿
! , 第三百《。零,四条: 共有人可—以协商确定》分割方式达不成【协,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!动,。产可以分割且—不会因分《割减损价《值的应?当对实物予以分割;!难以分割或者因分】割,会减:损价:值的应当对折价【或者拍卖《、变卖?取得的价款》予以分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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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,共有:人分割所得的—不动产或《者动产有瑕疵—的其他共《有人应当分担—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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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!零五条 》按份共?有人可以转让其享】有的:共有:的不动产或者动产】份额其他共有人【在同等条件下—享有优?先购买?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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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百零六条 】 按份共有人转【让其享有的共—有的不动产或者【动产份额的应—当将转让《。条件及时通知其【他共有人其》他共有?人应当?在合理期《限内行使优先—。购买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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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两个以上》。。其他共有人主张行】使优先购买权的【。协商确?定各自的购买比例】;协商不《。成的按照转》让时各自的》共有份额比》例行使优先购买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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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百零七】条 因共有—的不动?产或:者动产产《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!关系上共有人享【有连带债权、承担连!。带债务但是法—律另有规定或者第】三人知道《共有: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!务关系?的除外;在》共,有,人内:。部关系?上除共?有人另有约定—。外按份共有人按照】份额享?有债权、承担债务】共同共?有人共同享》有债权、承担债务】偿还债务《超,过自己应当》承担份额的按—份共有人有》权向其他共有人【追偿:
【 : 第三百零》八条 共有人【。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!动产:没有约定为按份共】有或者共同》共,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!。除共有人《具有家?庭关系?等外:视为按份共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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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:百零九?条,。 按份《共有人?对,共,有的不动产或—者动产享有的份额】没有约定或》者约定?不明确的按》照出资?额确定?;不能确定出资额的!视为等额享有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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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三:百一十?条 : 两个以上组织、个!人共:同,享有用益《。物权、担保物权的】参照适用本章—的有关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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