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【 特:别法: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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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十《六条: 本节《规定的机关法—人、农村集》体经济组织》法人:、城镇农村的合【作经济组织法人、基!层群众?性自:。治组织法《人为特别《法人
! , 第九十》七条 有独立经费!。的机关和承》担行政职能的法定】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!。有机关?法人资格可以—从事为履行》。职,能所需要的民事【活动
》
—。 ,第九十八条 —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!法人终止其民事权】利和义务由继任的】。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!;没有继任》的机关法《人的由作《出撤销决定的机关】法人:。享,有,和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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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十,九条 农村集【体经:济组织?依法取得法》人资格
】
》法,。律、行政法规对农村!。集体经济组》织,。有规定?的依照其规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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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条 城镇农】村的合作经》济,组织:依法取得《。法人资格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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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】行政法?规对城镇农》村的合?作经济?组织有?规定的依照》其规定
】
? 第一百零一【条 居民》委员会、村民委【员会具有《基层群众性自治【组织法人资格可以】从,事为履行职能所需】要的民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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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设立》村集体经《济组织的村民委员】会可:以依:法,代行村集体经—济组织的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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