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节 非?营利:法人
!
》。第八十七条 为】公益目的或者其【他,。非营:利目的成立》不向出资人、设立人!。或者会员分》配所取得利润的【法人为非营利—法人
?
— 非营利法人】包括事业单》位、社会团体、【基金会、社会—服务:机构等
《
— , 第?八十八条 具【备法人条《件为适应经》济社会?发展需要提供公【益服务设立》的事业单位》经依:法登记成立取得【。事业单位法人—资格;依法》不需要办理法人【登记的从成》立之日起具有事业】单位法?人资格
! 第八十九条! 事业单位—法,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!另有规?定,外理:事会为其《决策机构事》业单位?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!照法律、行政—。法规或者法》人章程的规定产生
!
!第九十条 》。 具备法人条件【基于会员共》同意愿为公益目的】或者会员共同利益】等非营利《目的设立的》社会: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!取得社会团》体法人资格;—依,法,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!的从成立之日起具】有社会?团体:法人资格《
!。 第九?十一条 《 设:立社: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!制,定法:人章程
—
》 社会团体法【人应当设《会员大会或者—会员代表大会—等权:力机构
》。
】。社,会团:体法人应当设—理事会等执行—机构理?事长或者会》长等负责人》按照:法人章程《的规定?。担任法?定代表人
【
,。
第九十!二,条 具备法—人条件为《公益:目的以捐助财产设】立的基金会、—社,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!登记成立取得—捐助:。。法人资格
》
】 依法?设立的宗教活动【场所具备《法人:条件:的可以申请法人【登记取?得捐助法人资格【。法律、行政法规【对宗教活动场—所有规定的依—照其规定
【
第】九十三条 》 ,。设立捐?助法人应当依—法制定法人章程【。
! 捐助法人应—当设理事会》、,民主管理《。组织等决策机构【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!。等负责人《按照法人章》程的规定担任法【定代表人
》。
?
捐助】法人应当《设监事会等监督机】构
:
》 《第九十四条》 捐助人有权【向捐助法人》查询:捐助财产的使用、管!理情况?并提出?意见和建议》捐助:法人应当及时—、如实?答复
】 捐助法人】的决策机《构,、执行机构或者法定!。代表人作出决定【的程序违反法律【、行政法规、—法人章程或者决【。定内:容,违反法人章程的捐助!人,等利害关系人或者】主管:机关可?以请求人民》法院撤销该》决定但?是,捐助法人依据—该决定?与善意相对人形成】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!影响
! 第九》十五条 为—公益目?的成立的《非营利法人终止时】不得向出资人、【设立: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!财产剩余财产应【当按照法人》章,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!构的决议《。用于公益目》的;无法按照法人】章程的规定或—者权力机构》的决议处理》的由主管《机关:主持转给宗旨相同】或者相近的》法,人并:向社会公告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