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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节 监护 【 : ?    第》二十:六,条  ?父母对未《成年子女负有—抚养: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!。 :。 ?。 ,    成年—子女对父母负有【赡养:、扶助?和保护的义务— : 《   ? 第二十七条  】父母是未成》年子女的监护—人  】。   未成年人的父!母已经死《亡或:。者没有监护》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!能力的人按》顺,序担任监护》人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一,)祖父母、外祖【父母; !。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兄、姐!;  】。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【)其他愿意》担任监?。。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!但是:须经未成《年人住所地》的居民委员会、【村民委员会或—者民政部门同—意 : 《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,八条  《无民事?行为能力《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!力,。的成年人由下列有】监护能力的人按【顺序担任监》护人 》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一—),配偶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父母、子!女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其他【近亲属; 【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其他愿意担—任监护人的个人或】。者,组织但是须经—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!民委员会《、村民委《员会或者《民政:。部门同意 !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九条《。 , 被监护人的父【母担任监护人—的可以通过》遗嘱指定监》护人 》 ?    第三十条 ! 依法具有监护资】格的人之《间,可以协议确定—监护人协议确—定监护人应》当尊重被监护人【。的真实意《。愿 ?     】第,。三十一条  对监】护,人的确定有争议的】由,。。。被监护人住》所,地的居民委员会、村!民委员会或》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!人有关当事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!。向,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!护人;有《关当:事人也可以直接向】人民:法院申请指定监【护人 》 :     居民委】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!民政部门或者人【民法:院应当尊重被—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!照最有?利于被监护》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!监,护资格的人中指定】监护人 》    【 依据本《条第一款《规定指?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!的人:身权:利、:财,产权利以及其他【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!护状态的由被监【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!员会、?。村民委员会、法律】规定的有关》组织或?者民政部门担任【临,时监护人 —   —  :。监护人?被指定后不得擅自】变更;擅自变更的不!免除:被指定的监》护人的责任 !。   《。  第三十》二条  《没有依法具》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!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!也可以由具备履行】。监护职责《条件:的,被,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!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!担任: ?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三条《  具有完全民事行!为能力的成年—人可以?与其近亲属、其【他愿意担任监护人】的,个,人或者?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!形,式确定?。自己的监护人—在,自己丧失或者部【分丧失民事》行为能力时由该【监护人履《行监护职责 】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四条 】 监护人的职—责是代理《被监护人实施民【事法律行为保—护被监?护人的人《身,权,利、财产《权利以及其》他合法权益等— ? ,     监护人!依法履行《。监护职?责产生的权利—受法律?保护 ?  —   监护人不履行!监护职责或者侵【害被监护人合法【权益的应《当承担法律责—。任 《  《  : 因发生突发事【件等紧急《情况监?护人暂时无》法履行?监,护职责被监护—。人的生活《处于无人照料—。状态:的被监护人》住所地的居》民委员会、村—民委员会或者民【政部门应当》为被:监护人?安排必要的》临时生?活照料措施 【  》 ,  :第三十五条  【监护人应当按—。照最:有利于被监护人【的原则履《行监护职责监护【人除为维护被—监护:人利益外不得处【分,被监护人的财产 !  》   未成年—人的:监护人履《行监护?职,责在作出与被—监护人?利益有?关的决定《时,。应当根据被监护【人,的年龄和智力状况】尊,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!愿  】。   成年人的监】护人:履行:监护职责应》当最大程度》地尊重被监护—人的真实意愿保【障并协助被监护【人实:施与其?智力、精神》健康:状况相适应的民【事法律行《为对被监护人有【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!监护人不得》。干,。涉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六条  监护人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!民法院?根据有关《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!撤销其监护》人资格安排》必要的临时监—护措施并按》照最有利于被监【护人的原《则依法指定监护【人 ? 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 (一)实施【严重损害被监护【人身心健康》的行为;《 ?。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《二)怠于履》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!履行:监护:。职责且拒绝将监【护职责部分或者【全部委托《给他人导致被监护】人处于危《困状态?; :。  —  : ,    (三—)实施严重侵害【被监护人合法权【益的其他行为 】     本!条,规定的有关个人、组!织包括其他依—法具有监《护资格?的人居?民委员会、》村,民委员会、》学校、医疗机构【、,妇女:。联合会、《残疾人联合》会、未?成年人?保护组织、》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!织、民政部门—等 ? 《   ? 前款规定的个人和!民政部门以外的组】织未及时向人民【。法院申?请撤销?监护人资格的民【政部门?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! : 《   ? 第三十七条  依!法负担被监护—人抚养费、赡养【费、扶养费的—父母、子《女、:配偶等?被人民?法院撤销监护—人,。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!负担:的义务 —     【第三:十,八条  被监护【人的:父母或者子女—被人民法院撤—销监护人资格—后除对被监护—人实施故意犯—罪的外确有悔—改表:现的:经其申请人民法院】可以在尊重被监【护人真?实,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!恢复其监护》。人资格人民法—院指定的监护人【与被监护人的—监护关系同时终止】 》   ?  第三十九条  !有,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监护关系终止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【)被监护人取得或】者恢复完全民—事行为能力》; 》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二)!监护人丧失监护【能力; 【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,。被,。监护人或《者监护人死》亡; ?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? (:。。四)人民法院—认定:监护:关系终止的其他情】形 —    《 监护关系终止后被!监护人仍然需要监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】确定监护人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