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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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民事】。权利能?力和民事行为—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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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自然人从出!生时起到死亡时【止具有民《事权利?能力依法享有民事】权利承担民事义【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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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四条 【 自然人《。的民事权利能—力一律平等》
! 第:十五条 自然人的!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!以出生证明、死【亡证明记载》的时间?为准;没有出—生证明、死亡证明】的以户籍登记或者】其他有效身份登【记记载的时》。间为准有其他证【据足以推翻以上【记载时间的以该证】据,证明的时《。间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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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第十六条 涉!及遗产继承、—接受赠?与,。等胎儿利益》保,护的胎儿视为具有】民事权利能力—但是胎?儿娩出时为》死体的其民事权【利能力自始》。不存在?
】 :第十七条 》 十八?周岁以上的自然人】为成年人不》满十八周岁》的自:然人为未成年人【
】 第十八》条 ?成年人为完》。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!以独立实施民事【法律行为《
】 十六周岁以上的!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!动收入?为主要生《活来源?的视为?完,全民事行为能力【。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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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 ! ,八周岁以上的未【成年人为限制民事】行为能力人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】由其法?定代理人代理或者】经,其法定代理人—同意、追《认;但?是可以独立》实施:纯获利益《的,民事法律行》为或者与其年龄【、智力相适应的【民事法律行》为,
】 第二十条— ,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!年人为无《民事行为能力人由】其法:定,代,理人代理实》施民事法《律行为
! : 第二十一条 】 不能辨《认自己行为的—成年人为无民事【行为能力人》。由其法定《代理人代理实—施民事法律行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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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八周岁以上的】未,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!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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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—二条 ? ,不能完全辨》认自己行为》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!。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!。法律行为由其—。法,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!其法定?代理人?同意、追《认;但是可以独立实!施纯获利益》的民事法律行为或】者与:其智力、精神—健,康状况相适》应,的民:事法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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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三条 — 无民事行为能【力人、?限制: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!护,人,是其法?定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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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四条 不能辨!。认或者不能完全辨】认自己行《为,的成年?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!有关组织可以—向,人民法院申》请认定该成年—人为无民《事行为能力人—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!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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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—人民法院认》定为无民事行为能】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!为能:力人的经本人、利害!。关系人或《者,有关组织申请人【民法院?可,。以根据其智力、精】。神健康恢复》的状况认定该成【。年人恢复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!人或者完全民事行】为能力人《
【 本条》规定的有《关,。组织:包,括,居民委员《会、村民委员会、】学校、医疗》。机构、妇《女联合会、残疾【人联合会、依法设立!的老年人组织、【民政部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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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 自然人!。以户籍登记》或者其他有效—身份登记记》载,的居所为住所—;经常居所与—住所不一致的经常】居所视为住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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