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。
:
第一编
【
?
《第一章 基本规定
!
?
— 第一条 — 为:了保护民《事主体的合》法权:益调整民事关系维】护社会?和经济秩序适应【中国特色社会—主义发展要求—弘扬社会主》义核心价值观根据】宪法制定本法—
《。
第【二条 民法调整】平等主体《的自然人、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】之间:的人身关系》和财产关系
—
— 第三条 民!。。事主体的人》身权:利、财产权》利以及?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!保护任何组》织或者个《人不:得侵犯?。
】 第四条 — ,民事主?体,在民事活动中—的法律地位一律【平等
》。
》 第五条》 :。民事主体从》。事民事?活动应当《遵循自愿《原,则按照自己的—意思设立、变更【、终止民事法—律,关系
【
第六条】 民事《主,体从事?民事活动应》当遵循?公,平原:则合理确定各方【的权利和义务—。
【 第《七条 《民,事主体从事民事活】动应当遵循诚信原】则,秉持诚实恪守承诺】
》
《 第八?条 :。 民:事主体从事民—。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!。不得违背公序—良俗
?
,
》 ?第九条 》民事主体从事—民事活动《应当有利《于节约资源、保护生!态环境
—
? ? 第十条 》 处理?民事纠纷《应当依?照法律;法律没有】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!但是不?得违:背公序良俗
】
》 第十一条 【 其他法律》对民:事关系有特》别规:。。定的依照其规定
!
?
, ,。 ?第十二条 中华】人,民,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!活动适用《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法,律法:律,另,有规定的依照其【规定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