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二章 】民办学?校的设立 — 第五条》 国家机构以外的】社,。。会组: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!或,。者联合举办》民办学校联合举【办民:。办学校的应当—签订联?合办学协《议明确合作方式【、各:方权利?义务和争议解决【方式等 《   ?  国家鼓励以捐】资、:设立基金会等方式】。依法举办民》办学校以捐》资等方?式举办民办学校无】举办者的其办学过程!中的举?办者权责由》发起:。人履:行     在】中国境?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!业以及外方为实际】控制人的《社会组织不得举办、!参与举办或》者,实际控?制实施义务教—育的民办学校;【举办:其他类型民办学校的!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】。外商投资的》规定 第六—条, 举: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!织或者个人应当有】良好:。的信用状况举—办民办?学校可以用货币出】资也:可以用实物》、建设用《地使用权、知识【产权等可以用货【币估价并可》。以依法转让的—非货币财《产作:价出资;但》是法:律、行政法》规规定不得作为【出资的财产除—外 第七条 实】施,义务教?育的公?办学校不得举—办或者?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!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!他公办学校不得【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!。利性民办学校但是】实施: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!可,以吸引企业的资本、!技,术,。、管:理等要素举办—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!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!学校     公!办学校举办或—者参与举办民办学】校不得?利用国家《财政性经费不得【。影响公?办学校教学活—动不得仅《以品:。。牌输出方式参与【办学并?应当经其主管—部门批准公》办学:校举办或者》参与举办非营利【性民办学校不得以】管理费等方式取【得或者变相取—得办学收益  】   公办学校【举办:或者:参与举?办,的民办学《校应当具有》。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!与公:办学校?相分离的校园—、基本教育教学设】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!队伍按照国》家统:一的会计制度—独立进行会》计核算独《立招生独《立颁发学业证书 !    举办或者参!。与举:办民办学校的公办】学校依法享》有举办者权》。。益依:。法履:。。行国有资产管—理,义务 《第八条 地方—人民:政府:不得利用国有企业、!公办:。教育资源举办或【者参与?举办实施义务—教育的民办学校 】     》以国有资产参—与举办?。民办:学校:的应:当根据国家有关国】有资产监督管理【的,。规定聘请具》有评估资格的—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!估根据评《。估结果合理确定【出,资,额并报对该国—有资产负有监管职】责的机?构备案 《 第九条 国家【鼓励企业以独资、合!资、合?作等:方式依法举》办或者参与举办【实施职业教育的民】办学:校 第十条 举】办,民办学校应当—按时、足额履行出资!义务民办《学校存续期间—举,办者不得抽逃出资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!     举办者】可,以依法募集资金举】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所!募集资金《应,当主要用于》办学不?得擅自改《变用:途并按?规定履行信息—披露:义务民办学校及其举!办者不得以赞助费等!名目:向,学生、学生家—。长收取或者变相收】。取与入学关联—的,费用 第十一条 !举办者依法制定学】校,章程负?责推选民办学校首届!理事会、董事会或者!。其他形?式决策机构》的组成?人,员     举】办者可以依据法【律、法规《和学校章《程规:定的程序和要求参】加或者委派代表【参加理事会、董事会!。或者其他《形式决策机》构并依据学校—章程规定的权—限行:使相应的决策—权、管理权 【第十:。二,。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!变,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!议但不得涉及学校的!法,人财:产也不得影响学【校发展不得损—害师生?权益;现《有民办学校的举办者!变更的可以根据其】依法享?有,的,合法:权益与继任举办【者协议约定变更【收益 ?  :。 ,  民办学校—的举办者不再—具备法?定条:件的应当在》6,个月:内,向审批机关提出变】更;:逾期不变《更的:由审:批机关责令变更【     举【办者为法人》的其控?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!。应,当符合法律》、行政法规规—定的举办民》办学校的条件—控股股?东和实际控》制,人变更?。的应当报《主管部门备案并【公示     】举办者变更符合法定!条件的审批机关【应当在规定》的期:限内予以办》理 第十三条 】同时举办或者实【际控制多所民—办学校?的举:办者或者实际—控制人应当具—备与其所《。开展办学活动相适】应的资?金、人员、》组织:机构等?条件与?能力:并对所举办民办学】校承担管理和—监督职责    ! ,同时举办或者实【际控制多所民办学】。。校的举办者或者实】际,控制人?向所举办或》者实际控制》的民办?学校提供《教材:、课程、《技术支持等服务以及!组织教育《教学:活动应?当符合国家有关【规定:。并建立相应的质量】标准:和保障?机制   —  同时举办或【者实际控制多所民】办学校的应当保【障,所举办?或者实际控制—。的,民办学校依》法,独立开展办学活动】。存续期间所有资【产由学校依》法管理和《使,用;:不,得改变所举办或者】实际控制的非营【利性民?办,。学校:的性质直接或者间接!取,得办学收益;也不】得,滥用市?场支配地位排除、限!制竞:争  《   任何》社会组?织和:。个人不?得通:过,兼并收购、协议控制!等方:式控制?实施义务教育—的民办?。学校、实《施学前教育》的非营利性民办【学校:。 第十四条 【实施国家认可的【教育考?试、职业资》格考:试和职业技》能等级考试等考试】的机构举办》或者:参与:举办与其所实施【的考试相关的民办学!校应当符合国家【有关规定 —第十五条 设立民】办学校?的审批权《限依照?有关法?律、法规《的规定执行  】。   地方人民政府!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!法履行实施》义务教育的职责设立!实施义务教》育的民办学校—应,当符合当《地义务教育》。发展规划 第十】六条 ?国,家鼓励民《办,学校利用互联网技术!。在线实施教育活【动,     利【。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!施,教育:活动应当符合—国家互联网管理有关!法律、行《政法规的规定利【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!施,教育活动《的民办学校应当取】得相:应的办学许可—     民办】学校利用《。互联网?。技,术在线?实施教育活动应【当依法建立并—落实互联网安全【管,理制度和《安全保护《技术措?施发:现法律、行》政法:规禁止发布》或者:。。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!即停止传输采取消】除等:处置措?施防止信息》扩,散保存有《关记录并向》有关主?管部门报告》     外籍人!。员利用互《联网技术在线—实施教育活动应【当遵守教育和外国】人在华工作管理【等有关法律、—。行政法规《的规:定 : 第十?。七条: 民办学校》。的举办者《在获得筹《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!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!出正式设立》申,请    — 民办学校在筹设】期内不得招》生 第十八条 】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!历教育的民》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!理申请后应当组织】专家:委员:会,评,议由专?。家委员会提出咨【询意见 》第十九条 民—办学校的章》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!事项:    》 (一)学校的名】称、住所、办—学地址、《法,。。。。。人属性;《     —(二)举《办者的权利义务举】办者变更、权益转】让的办法;  】 ,。  (三)办学【宗,。旨、发展定位—。。、,层次、类型、规模、!形式等;    ! (四)学》校开办?资金、注册资本资】产的来源、性质等】; ?    (五)理事!会、:董事会或者其—他形式决策机构和】监,督,机构的产生方—法、人员构成、任期!、议事规则》等;     (!六)学校党组织【负,责人或者代表进入】学校决策机》构和监督机构—的程序;《 ,     (七)学!校的法定《代表人; 》     (八【)学校自行终止的】事由: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!与程序;  【   (九)—章程:修改:程,序  《   民办学校【应,当将:。章程向社会公—示修:订章:。程应当事先公—。告征求利《益相关方意见完成】修订后报主管—部,门备案或者核准 】 第二十条 民办】学,校只能使用一—个名:称   》  民?办学校的《名称应当《符合:有关法律、行—政,。法规的规定不—。得损害社《会公共利益不得含】有可能引《发歧义的文字或者】。含,有可能误导》公众的其他法人名】称营利性民办学【校可以在学校牌匾】、成绩单《、,毕,业证书?、结业证《。书、学位证书及相】关,。。证明、招生广告和简!章上使用《经审批机关批—准的法人简称 第!二十一条 》民,办学:校开办资金、注【册资本应当与学校类!型、层?次、办学规》模,相适应民办》学校正式设立时开办!资,金,。。、注册资本》应当缴足 第二十!二条: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!民办学校《审批机关应当颁发】办学许可证并向【社会公?告 : ,。 ,   办学许可的】期限应当与民办学校!的办学层次和类型相!适应民办学校—在,。许可:期限内无《违法:违规行为的有效期】届满可以自动延续】、换领新证  】   民办学校办学!许可证?的管理?办法由?国务院教育》行,政,部门:。、人力资源社会保】障行政部门》依,据职责分工分别【制定 第二十三条!。 民办学校增设【校,区应:当向审批机关申请地!址,变更;设立分校【应当向分校所在【地审批机关》单独申请办》学许:可并报原审批机关备!案 第二十四条】 ,民办学校依照有关法!律、行政法》规的规定申请法人】登记登记机关应【。当依法予《。。以办理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