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【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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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十六条 】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!用制的工作》人员订立、履—行、变更《、解除或者终—止劳动合同法律【、行政法规》或,者国务院另有规【定的依照其规定【;未作?规定的?依照本法有》关规: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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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十七条 本—法施行?前已依?法,订立且在本》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!动,合同继续履行—;本法第《十四条?第二款第三项规【定,连续订立固定期限】。劳动:。合同的次数自本法】施行: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!合同时开始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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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本法施行《前已建立劳》。动关系尚未订立书】。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!本法施行《之日起一个》月内订立《
【。 本法施—行之日?存,续的劳动《合同在本法施行后】解,除或: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!十六条?。。规定:。应当支?付经:济补偿的经济—补偿年限《自本:法施行之日》起计算?;本:法施行前按照当时】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!当向:劳动者支付经济补】偿的按?照当时?有关规定执》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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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九十八条! 本法自2—008年1月1【日起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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