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】附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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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第九十六条 【事业单位与实行【聘用制的《工作人员订立—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!或者终止《劳动合?同,法律:、,行政法?规,或者国务《院另:有规定?的依照其规定;未】作规定的依照—本法有关规定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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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九十?七条 本法施【行前已依法订立【且在本?法施行之日存续【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!;本法第十四—条第: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!订立固定期限劳动】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!行后续订固定—期限劳动合同时开】始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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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法施行前》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!订,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!当,。自本:法施行之日》起一个月内订—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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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法施行之日存续的】劳动合同在》本法施行《后解除或者终止依】照本法第四》十六条规《定应:当支付经《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!限自本法施行—之日起?计算:;本法施行》前按照当时有—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!向劳动?者支:付经济补《偿的按照当》时有关规定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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