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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》劳动合同《。。。。和集体合《同
! 第十六条 ! 劳动合同是劳动】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!动关:系、明确双方权【利和义务的协—议
》。
: ? 建立劳《动关系?应当订立劳动合同
!
— 第十七条 】 订立和变更—劳动合同应当遵【循平等自《愿、协?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!反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定
】
—劳动合同依法订【立,即具有?法律约束力》当事人必须履—行,劳动合同规》定的义务《
! 第十八条 下】列劳动?合,同无效
》。
— (一】)违反法律》、行政法规的劳动合!同;
》
》 (二)!采取:欺诈、?威胁等手《段订立的劳动合同
!
》 《无效:的劳动合同从—订立的时候起就【没有法律《约,束,力,确,认,劳动合同《。部分无效的如果不】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!其余部分仍然—有效
! 劳动》合同的无效》由劳动争议》仲裁委员会》或者人?民法院确认》
,
》 第十九【条 劳动合同应当!以书:面形式?订立并具备以—下条款
》
】 (一)劳】动合同期限;—
,
— : (二)】工,作内容?;
:。
?
! (三)劳》动保护和《劳动条件;》
,
》 】。(四)劳动报酬【;
】 (五!)劳动纪《律;:
! ,。。 《(六)劳动合同终】止的条件;
】
《 — (:七)违反劳动—合同的?责任
—
: ?。 劳动?合,同除前?款规定的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!以协商约定其—他内容
》
,
:
第二十】条 劳动合同【的期限分《为有固定期限—、无固定期限和以】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!限
! :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!位连续工作满十【年,以上当事人双方【同,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!果劳动?者,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!的劳:动合:同应当订立无固【定,期限的劳《动合:同
《
第二!十一条? 劳动合同可【以约定试用期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!六个:月
?
— 第二十二条 !劳动合同当事人可】以在劳动合同—中,约定保?守用人单位商业秘】密的有关事项
】
?
第—二,十三条 劳动【合同期满或》者当:事人约?定的:劳动: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!动合:。同即行?终止:
?。
? 《第二十四条 经劳!动合同当事人—协商一致《劳动:合同可?以解除?
— ? 第二十《五条 劳动者有】下列情?形之:一,的用人单位可以解】除,劳动合同《
! ,。 (一—)在试用期间被【证明:不符合录用条—件,的;
》
— (—二):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!者用人单《位规章制度》的;
【
: 【(三)?严,重失职?营,私舞:弊对用人单位利【益,造成:重大损害的;
】
》 (】四)被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的
【
《 第二十六条 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!人单:位可:。以解除劳动合—同但是应当提前【三十日以书面形【式通知劳动者本人
!
?
— (一)【劳动者患病或者【非因工?负伤医疗《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!作也:不能从事由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!工作的;《
《
! ,(二)劳动者不能】胜任工作经过培训】或者:调整工作岗》位仍不能《胜任工作《的,;
:
— (三!),劳动合?。同订:立时所?依据的客观情—况发生重大变—。化致使原劳动—合,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!协商不能《就变更劳动》。合同达成协议的
】
】 第二十七条 】用人:单位: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!顿期间?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!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!人员的应当提前三】十日向?工会或?者全体职工说明情】况,听取:工会或?者职工的意见经向】劳,。动行政部门报告【后可以裁减》人员
! ?用人单位依据本【条规定裁减人员在】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!应当优?先录用?被裁减的人员
】
【 ,第二十?八条: :用人单位依据本【法第二十四条—、第二十六》条、第二十七条的】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!应当依照国家—有关规定给》予经:济补偿?
:
】。第二十九条 劳】动者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用人】单位:不得依?据本法第二十六条】、第二十《七条的规定解除【劳动合同《
】 《。 (?一)患?职业病或者因—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!。或者:部分丧失劳动—能力的;
!。
— (《二)患病或》者负伤在规定的【医疗期内的;
!
,
《 : ? (三)女》职,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!乳期内的;
】。
】 (四》)法律、行政—法规规?定的:其他情形
!
《 第三十条 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】合同:工会认为《不适当的有》权提出意见如—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!、法规或者劳—动,合,同工会有权》要求重新处理;劳】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!起诉:。讼的工?会应当依《法给予?支持和帮助
【
第!三十一条 》。 劳:动者:解,除劳动合同》应当:提前三十日以书【面形式通《知用人单《位
】 ?。第三十二条 —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劳动者可》以随:时通:知用人单《位解除劳《动合同
《
》 : 《 (一)》在,试用期内的;
!
】 (二)用人】单,位,。以暴力、威》。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!自由的手段强—迫劳动的;
—
! ?。 (三?),用人:单位未按照劳—动合同?约,定支付劳动报酬或】者提供?劳动条?件的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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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三条: 企业《。职工一方与企业可】以就劳动报酬、工】作时间、休息休【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!保险福利等》事项签订《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!案应:当提:交职工代表大会或】者全体职工讨论通】过
! 集体合同—由,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!签订:;没有建立工会的企!业由职工《推,举的:代表与?企业签订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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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—四条 《集体:合,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!。动行:政部门;劳》动行政部门自收到】集体合同文本之日】起十五日内未提出】异议:的集体?合同即行《生效
】 ,。 ?第三十五条》 依?法签订的集体合同】对企业和企业—全,体职工具有》约束力职工个人【与企:业订立的《。劳,动合同中劳动条【件和:劳动报酬等标准【不得低?于集体合同的—规定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