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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章 使用和查】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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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—三条 公》民,从事有关《活动需要证明—身份的有权使—用居民身份证证明】身份有关单位及【。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!
! ,有关单位及》其,工作人员对》履行职责或者提供】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!民身:。份证记载的公民个】人信息应当予以保】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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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》条,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公民?应,当,出示居民身》份证证明身份
】
】 (一)【常住户口登记项【目变更;
》
》 》 ?(二:)兵役登记》;
》。
— , (三》),婚姻登记、收养登】记;
—
: : (四)!申请办理出境手续】;
》
】 (?五)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需》要用居?民身份证证明—身份的其他情—形
》
》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!得居民身《份,证的:公民从事前款规【定的有关《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!家规:定的其他《证明方式证明身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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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:五条:。 人民《警察依法执》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!之,一的经出示执法【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!份证
】 —。 :(一)对有违法犯罪!嫌疑的人《员需要查明身份【的;
! : (—二)依法实施—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!。有,关人:。员身:份的;?
《
— (三)发生!严重危害社会治安】。。突发:事件时需要》查,明现场有关人—员,身份的;
【
— 》(四)在火车站、】长途汽车站、—。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】。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!设区的市级人民政】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!明,有关人?员,身份: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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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五):法律规定需要—查明身份的其—。他情形
! 有前款所列!情形之一拒》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!。身份证?的依照?有,关法律规定分别不】同情形采取》。。措,施予以处《。理
《
任何!组织或?者个人不《得扣押居《民身份证《但是公安机关—依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刑事诉讼法【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!施的情形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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