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七章 附则】 :  【   第五》十三:条  境《外学校、医院、【。自然科?学,和工程技《术的研究机构或者学!术组织?与境内?学校、医《院、自然科学和【工程:。技术的?。研,究机:构或者学术组织【开展交流《合作按照《国家有关《规,定办理 】     前款规】定的境外《学校:、医院、机构和组织!在中国境内的活动违!反本法第五条规定】。的依法追究法律【责任 《 ?  :   第五十四条】  本法自201】7年:1月1日起施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