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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章 税目和税率 ! :。第九:条 关税税目由税】。则号列和目录条文】等组成 《 ,     关税税!目适用规则包—括归:类规则等进》出口货物《的商品归《类应当按照税—则规定?的目录条文》和,归类总规则、—类注、?章注、子目注释、】。本国子目《注,释以及其他归类注】释,确,定并归入《相应的税则号列【     】根据实?际需要国《务院关税《税,。则委员会可以提出调!整关税税目及—。其适用规则》的建:议报国务院批—准后发布执》行 ? :第,。十条 进口关—税,设置最惠国税率、】协,定税率、特惠—税率、普通》税率    ! 出口关税》。设置:出口税率 —。。     对实行!关税配额管理—。的进出?。口货:物设置关税配额税】率, :  ?   对进出—口货物在一定—期限内可以》实行暂定税》率 《 第十一条 —关税税?率的适用应当符【合,。相应的原产地规【则 《     完全在一!个国家或者地—区获得的货物—以该:国家或者地区为【原产地;两》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!参,与生产的货物以最】后完成?实质性改变的—国家或者地区为原产!地国务院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缔结或者共—同,参加的?。国际条?约、协定对原产地的!确定另?有规定的依照其【规,定 《。。    《 进口货物原产地】的具体确定依照【本法和国《务院及其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! : 第十《二条 原产于—共同适用《最惠国待遇条—款的世界贸易组【织成员的《进口货?物原:产,于与中华人》民共和?。国缔结或者》共同参加含有相互给!予最惠国待遇条款】。的,国际条?约,、协定的国家或【者地区的进口货物】以,及,原产于中《华,人民:共和国境内的进【。。口货物适《用最惠?国税率   !  原产于与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!有关:税优惠条款》的国际条约》、协定的国》家或者地区且符合国!际条约、协定有【关规:定的:进口货物适用协定】税率 《    》。 原产于中华—人民共和国给予【特殊关税优》惠,安排:的国:家或者地《区且符?合国家原《产地管理规定的进口!货物适用《特惠税率 》    — 原产?于,本条第一款至第【三,款规定以《外的国?家或者地区的进口】货物以及原产地【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!普通税率 】第十三条 适—用最惠国税率的【进口货物有暂—定税率的适用暂【。定税率  】   适用协定税率!的进口货物有—暂定税率的从低【适用税率;其最【惠国税率低于协【定税率?且无:暂定税率的适用最】惠国:税率 —    《适,用特惠税率的进口】货物有暂《定税:。。率的从低适用税率】   —  适用普通—税率的进口》。货物不适《。用暂定税率 — ?    适用出【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!暂定税率的适用暂定!税率 ? 第十四—条 实行《关税配?额管理的《进出口货物》关税配?额内的适用关税【配额税率有暂定税】率的适用暂定税率;!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!的适用按照本法第】十二条、第十三条】的规定执行 !第十五条 关税【税率的调整按照下列!规定执行 【     (一)需!要调整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在加入世》界贸易组织议定【书中承诺的最惠【。国税率、《关税配?额税率和出口税率】的,由国务院关税—。税则委?员会提出建议—经国务?院审核后报全国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。。决定   】  (?二)根据实际情况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加入世?界贸:易组织议定书中承】诺的范围内调整【最惠国税率、关【税配额税率和—出,口税率调整特—惠,税率适用的国别或者!地区、?货物:范围和?税率或?者调整普通》税率的由国务院决】定报全?国人民代表大会常】。务委员会备案— :。     (【三)特殊情况—下最惠?国税率的《适用由国务院决定报!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备案 【     协定!税率在完成有关国】际条约、协》定的核准或》者批准程序后—由国:务院关税税》则委员会组织实施】 ?     实行【暂定税率的货物【范围、税率和期【限由国务《院关税税则》委,员会决定  !   ?与关税税目调整相关!的税率的技》术性转?换,由国务院关税—税则委员会提出建议!报国:务院:批准后执行 — :    《 关:税税率依《照前:四款规定调整—的,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!员会:。发布 第十】六条 依法对—进口货物征收—。。反倾销税、反补贴税!、保障措施关税的其!税,率的:适用按照有关反倾销!、反补贴和保障【措施的法律》、行政法规》的规定执行 — 第十七条 任!何国家或者》地区不履《行与中华人民—共和国缔结或—者共:同参加的国际条约、!协定中?的最惠?。国待遇条款或者关税!。优惠条款国务—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可!以提出按《照,对等原则采》取相应措施》的建:议,报,国务院批准后—执行: 《第十八?条, 任何国家或—者地区违反与中【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!者共:同参加的国际条约、!协定对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!取禁止、限制—、加征关《税或者其他影响【正,常贸易的措》施的对?。。原产于该国》家或:者地区的进口—。货物可以采取征收报!复性关?。税等措施 【 ,   ? ,征收报?复性关?税的货物《范围:、适用?国别或者地区、税率!、期:限和征收《办法由国务》院关:税税则?委,。员会:提,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!后执行 《 第十九—。。条 :涉及:本,法第十六条、—第十七?条、第十八》条规定措《施的进口《货物纳税人未提【供证明材料或—者提供了证明材料但!经海关审核仍无法】排除该货物原产于被!采取规定措施的国】家或者地《区的对该货》物,适,用下列两《项税:率中:较高者  】   (《一)因采取规定【措施:对,相关货物所实—施的最高税率与按】照本法第十二条【、第十三《条、第十四》条,规,定适:用的税率相加后的】。税率:;    】 (二)普通税率 ! 第二十条【 进出口货》物、进境物品应【当适用纳税人—、扣缴义务人完成申!报之日?实施的税《率 : :     进口货】物到达前经海—关核准先行申报的】应当适?用装:载该货物的运输【工具申报进境之【日实施的《税率 第【二十一?条 有下《列情:形之一的应当适用纳!税人、扣缴义—务人办理纳税手【续之日?。实施的税率 】     (一【)保税货物不—复运出境转为内销;! ?   ?  (?二):减免税货物经—批准转让、移作【他用或者进》行,其他处置《; 《     (三【)暂时进境货物不复!运出境或《。者,暂时出境货》物不:复运进境; 】   ?  (四)》租赁进口《货物留?购或者分期缴纳税】款 《 第二十二条— 补征或者退还关】税税款应当按照本法!。第二:十条或者第二十一】条的规定《确定适用的税—率   》  :因纳税人《、扣:缴义务人《。违反规定需》。要追:征税:款的:应当适用违反规定】行为发生之日—实施:的税率;行》为发生之日不—能确定的适》用海关发现该行【为之日实施的税率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