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章: 任职?回避
【
第】十九条 检察官】之间有夫妻关系、】直系血亲关系、三】代以:内旁系血亲以及近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】时担任下《列职务:
!。
: (一!)同一人民检察院的!检察长?、副检察《长,、检察委员会—委,员;
《
】 (二)【同,一人民检《察院的检察长—。、副检察长和检察员!、助理检《察员;
【。
? — (三)同一业务部!门的检察《员、助理检察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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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四)上—下相邻两级人民【检察院的检察长【。、副检察长
】
《 第《二十条 检察官】从人民?。。检察院离任后二【年内不得以律师身】份担任?诉讼代理人或者【辩护人
》
检!察官从人民检—察院离任《后,不得担任原任职【检察:院办理案《。件的诉讼《代理人或者》辩护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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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,检察官的配偶—、,子女不得担》任该检察官所任【。职检察院办理案【件的诉?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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