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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章 《任职回?避
【
—第十九条 》 检察官《之间有?夫妻关系、直系【血亲关系、》三代:以内旁系血》亲以及近姻亲—关系的不得同时【担任下列《职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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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一)》同一人?民检察院《的检察长、副检【察长、检察委员会】委员;
】
!(二)同一人—民检:察院的?检察:长、副检察》长和检察员、助理检!察,员;
】 , ? (三—)同一业务部门的】检察员、《助理:。。检察员;《
》
? ? (四)上下相!邻两级人《民检察院的检—察长、?副检察长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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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十条 检察【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!后二年内《不得以律师身—份担任诉《讼代理人或者辩【。护人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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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检察官从—人民检察院》离任后不《得担任原任职检察】院办理案件》的诉讼?代,理人或者辩》护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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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检察:官的配偶《、子女不《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!职,检察院办理案—。件的诉讼代理—人或:者,辩,护,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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