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价!格的制定和》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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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! 本条例所指【的价格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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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(一)?各类商?。品的价格;》
】 (二)!各种经营性》服务的收费》标准(以下简称【收费标?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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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六条 》 商品价格构成【包括生产商品—的社会?平均成本、税—金、利润以及正常的!流通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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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— 制定、调—整实行国家定—价和国家指》导价的商《品价格应当接近商品!价值反映《供求状况符合国家政!策要求并且》遵循下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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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一)》各,类商品价格应当保持!合理的比价关系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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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应【当有明确《的质量标准》或,者,等级规格标准实行按!。质定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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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(三)在】减少流通环节、降低!流通费用的前—提下实行合理—的购销?。差价、批《零差价、地区差价和!。季节差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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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。八条 国家—定价是指由县级以上!(含县级以下—同)各级人民—政府物价部门—、业: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!规定权限制定的【商品价格和收费标】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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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家指《导价是指由县级以上!各级人民政府物价】部门、业务主管【部,门按照国家规定【权,限通过规《定基准价《和浮动幅度、差率、!利润率、《最高限价和最—低保护价等指—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!。格和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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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】。调节:价,。是指由生产》者、经营者制—定的商品价格和收】费标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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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—条 实行国家定】价、国家指导—价的商品分工管理目!。录、:收费项目分工管【。理目录由国家物【价部:门和国家物》价部:。门,。授权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:人民政府物价部门】制定、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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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第十条 制—定、调?整商:品价格和收费标准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】的,权限和程序》执行任何地区、部】门、单位和个人都】不得超?越权限?擅自制定《、调整商品价格【和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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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十,一条: 国务院有—关业务主管》。。部门、地方各级人】民政府应当》掌握市场商品价【格信息通过国—营工商企《业,、物资供销》企业、?供销社组织货—源参:与市:场调节平抑市场【商品:价格在?市场调节价出—现暴涨暴落》时物价部门可以在】一定时期《内,对部分商品价格规定!最高限价、》最低保?护价:和提价申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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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二条 《 ,物价部门应当对城乡!集贸市场和个体【。工商户的价格加强】管,理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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