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价格的制《定和管理
】
:
第五】条 本条例—。所指的?价格包括
!
: (一!)各类商《品的价格;》。
,
:
!。 (二)各种经营!性服务?的收费标准》(以下简称收—费标准)《
— ? 第六?条 ?商品价格《构成包括生产商品】。的社会平《均成本、《。税金、利润以及正】常的流通费》用,
【 第七条 制!定、调整实行国家定!价和国家指导价的】商品价格应》。。。当接近商品价值反映!供求状况符合—国家政?策要:求并且遵循下列原】则
【 【 (一)各类商品】价格应当保持合【理的比价关系;
】
! : (二)应当有明!确,的质量标准或者等级!规格标准《实行:按质定价;
—
》 (!三)在减少流通【环节、降低》流通费?用的前提下实行【合理的购销》差价、批零差价、地!区差价和《季节差价
!。
, 第八条 】 国家定价》是指由县级》以上(?含县级以下同)【各级人民政府物【。价,部门、业务主—。管部门?按照国家规定—权限制定的商—品,价格和收费标准
】
:
,
—。国家指导《价是指由县》级以上各级人民政】府物价部《门,、业务?主管部?门按:照国家规定权—限通过规定基—准价和浮动幅度、】差率、?利润率、最高限【价和最低保护价【等指导企业》。制定的商《品价格和收费标【准
》
《 :市场调节《。价是指由生产者、经!营者制定的》商品价格和收—费,标准
】 , 第九条 】实行国?家定价、国家指导】价的商品分工管【理目录、收费项目分!工管理目录》由国家物价》部门和国家物价部门!授,权省、?。自治区?、直辖市《人民政府《物价部门制》定、调整
【
— 第十条 》 制定、调整商品】价,格,和收费标《准必须按《照国家规定的—权限:和程序执行任何地】。区、部门、》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!越权限擅自制定、调!整商品价格》和收:费标准
》。
【 第十?。一条 国》务院有关业务主管】部门: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!。应当:掌握市场《商品价格信》。息通过国营工商【。企业、物《资供:销企业、供销社组】。织货:源参与市场调节【。平抑市?场商品价格在市场】调,节价出现暴》。涨暴落时物》。。价,部门可以在一定时】期内对部分商品价】格规定最高限价、】最低保护《价和提价申报—制度:
【。 第十二条【 物价部门—应当:对,城,。。乡,集,。贸,市场和个体工—。商户的价《格加强管理和监督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