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? 则:
》。
【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!民,共和国宪《法规定为保护—公民:。的私有财产》的继承权制定本法
!
】 第二条 继【承从被继承》人死亡?时开始
! 第三条 】 遗产?是公民死亡时遗留】的个人?合法财产包括
】
:
《 ? (一》)公民的收入;
!。
《 ? : (二)公【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!活用品;
!
: : 》(,三)公民的林木、牲!畜和家禽;
【
,
:
】 (四?)公:。民,的,文物、图《书资料;
【。
? , 【(五)法律允许公民!所有的生《产资:料;
—
? 《 : (六)《公民:的著作权、专利权】中的财产权利;【
】 (七)!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!
》
? 第四条 【个人承包应得的【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!定继承个人》承包依照法律允【。。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!的,按照承?包合同?办理
【
》第五条 继承【开始后?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!有遗嘱的按》照遗: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!;有遗赠扶养协议】的按照协议办理
!
第!六条 无行为【能力人的《继承权、受》遗赠权由他的—。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!
》
?。 :限制行为能力—人,的继承权、受遗赠权!由他:的法定?代理人代为》。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!理人同?意后行?使
《。
,
《 第七条 继承!人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丧》失继承权
】
? 【(一)故意杀害被继!承人的;
—
《 【 (二)为争夺遗产!而杀害其《。。他继承人的;
!。
? 】(三:。),遗弃被?继承人的或者虐【。待被继承人》情节严重的;
!
,。
《 》 (四)《伪造、篡改或者【销毁遗?。嘱情节严重的—
》
《 第八条 —。继承权?纠纷: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!年自继承人知—道或:者应当?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!日起计算但》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!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!提起诉?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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