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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章 技术出口管!。理 ? :。  》   ?第二:十八条  国家鼓】励成熟的产业—化技术出口 【 ?     第二十九!条  ?有对:外贸易法第十—六条规定《情形之一的技术禁】止或者限制出口 ! ?    《 国务院外经贸【主管部门会同—国务院有关部门【制定、调整并公布禁!止,或者限制出口的技术!目录 【     》第三:十条  属于禁止】出口的技术不得出】口 :   【 , 第三十一条  】属于限制出口的技】术实行许可》证管理;《未经许可《。不,。得,出,口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。。二条  出口属于】限制:出口的技术应当向】国务:院外经贸主》管部门提出申请 ! :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》三条 ? 国务院外经贸主管!部门收到技》术出口申请》后应当会同国—务院科技管》理部门对申请出口】的技术进行审查并自!。收到:申,请之日起《30个工作日内作】出批准或者不批准】的决定? 》  :   ?限制出口的技—术需经有《关部门进行保—密审查?的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! —    第三—。十四条  技术出口!申请经批准》的由国务院外经【贸主管部门发给【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! ? :  :   申请》人取得技术出口许】可意向书《后方可对《外进行实质》性谈判?签,订技术出口》合同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!五条  申》。请人签?订技术出口》合同后应当向国【务院:外经贸主管部—门提交下列》文件申请技术出口许!可证 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技术出—口许可意向书; !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?技术出?口合同副《本;: ,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技术资料】出口清单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)】签,约,双方法律《地位的证明文件【 》。。     国—务院外经贸主管【部门对技《术出口合同的真实】性进行审查》并,自收到?前款规?定的文?件,之日起15个工【作日:内对技术出》口作出许《。可或者不《许可的决定 】 , :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六条 《 技术出《口经许可的由—国务院外经贸—主,管部门?颁发技术出口许可】证技术出《口合同自技术出口】许可证颁《发之:日,起生效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七条《  对属于自由【出口的?技术实行合》同登记管理 【 :     出口】属于自由出口的【技术合?同自依法成》。立时生效《不以登?记为合?同,生效的条件 —  —   第三》十八:条  ?出口属于自》由,。出口的技术应当向】国务院外经贸主【管,部门:办理登记并提交下列!文件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技术】出口合同登记—申请书; 》  —。  :。  :   (《二)技术出口合同副!本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(,三)签约双》方法律地位的—。证明文件《 ? ,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九条  国【务院外经贸主管部】门应当?自收:到本:条例第三十八—条规定的文》件之日起3个工作】日内对技术出—。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!技术:出口合同《登记证 —  《   第四十条 】 申请人凭技—术出口?许可证或者技术出】口合同登记》证办理外《汇,、银行?、税务、《海关等相关手续 】。     !第四:。十,一条  依照本【条例的规定》经许可?。或,者登记的技术出【口合:同合同?的主要内容发生【变更的应当》重新办理许》可或者登《记手续 【     经许可!或者登记的技术出口!合同终止《的应当及时向—国务院外《经,贸主管部门备案 】 ? ,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二条—  国?务院外经贸》主管部门和》有关部门及其工作】人员在履《行技:术出口管理职责【中对国?家秘密和所知悉的】商业秘密负》有保:密义务?    ! 第四?十三条  》出口核技术、核【两用品相关技—术、:监控化学品》生产:。。技术、?军事技?术等出口管》制技术?的依照?有关行政法》。规的:规定办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