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五章 】信,息公开和《公众参与 》 : ,   —  第五十三—条,  :公,民、法人《。和其他?组,织依法享有获取【环境信?息、:参与:。和监督环境保护的】权利 】    各级人【民政: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!和其他负《有环境保《护,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!应当:依法公开环》境,信,息、完善公众—参与程序为公民【、法:人和其他组》织参:与和监督环境—保护提?。供便利 》     】。第五:十四条  国—务院:环境保?护主管部《门,。统一发布国家环【境,。质,量、重点污染源监测!信息及?其,他重大环境》信息省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环境保护主【管部门定《期发布环境状—况公报 !    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!主管部?门和其他《负有环境保护—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!应,当,依法公开环境—质量、环境监测、突!。发环:。境事件以及环境【。行政:许,。可、行政处罚、【排污费的征收和【使用:情况等信息 】。。  《   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环境】保护主管《部门和其他负—有环境保护监督管】理职责的部》门应当将企》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!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!信息记?入社:会诚信?档案及时向社会公】布违法者名单— 《。     第五十!五,条 :。 重点排污单位应】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!主要污染物的—。名称:、排放方式、—排放浓度和总—量、超标排放—情况以及防治污染】设施的建设和—运行情况接受社会】监督  !  : 第五十六条  对!依法应当编制环境】。影响报告书的建【设项目建《设单位应当在编制】时向可?能受影响《的公众?。说明情?况充分征求意见 】     !负责:审批建?设项:目环境影响评价【文件的?部门在收到建设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】。书后除涉及》国家秘密和商业秘】密的:事项外?应当全文《公,开;发现建设项目未!充分征求公众意见】。的应:当责成建《设单:。位征求公众意见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五《十七:条  公《民、:法人和其他组织发】现任何单位和—个人有污《染环境和破坏生态】行为:的有:权向环?境保护?主管:部门或者《。其他:负,有,环境:保护监督《。管理职责的部门举】报 《。    — 公民、《法人和其他》组织发?现地方各级人民【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环境保》护主管部门和其他】负有环境《保护监督管》理职责的部门不依】法履行职责》的有权向其上级机】关或者监《察机关举报 !   《。  接受举报的机关!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!信,息,予以保密保护举【报人的合法权—益 《     第五!。十八:条,  对污染环境、】破坏生态《损害社会公共利【益的行为符合—下列条件的社会【组织可以《向人民法院提—起诉讼 《。 ,。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一)依法在设区的市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民政部门登》记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二)专门从事环境】保护公?。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!且无违?法记录 】     符合前】款规定的社会组织】。向人民?法院提起诉讼人【民法院应当依—法受理 《。     !提起诉讼的社会组】织,不得通过诉讼牟【取经济利《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