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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章 委托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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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三百九十六条】 委托合》同是委托《。人,和,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!处理委托《人事务的《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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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百九十七条 委!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!托人处理《一项或?者数项?事务也可以概括【委托:受托:人处理一切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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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百【九十八?条 委托》人,应当预?付处理委托事务【的费用受《托人为?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!必要:费用委托人应当【偿还该?费,用及:其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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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百九十九条 受】。托人应当按照委【托人的?指示处理《委,托事务需要》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!当经委托人同—意;因情况紧急【难以和委托人—取得联系《的受托人应当—妥善处?理委托?。。事务但事《后应当将该情况【及,时报告委《托人
! 第四百条 】 ,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!。委托事务《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!可以:转委托转委托—经同意的委托人【可以:就委托事务》直接指示转委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】仅,就第三人《的选任及其对—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!任转委托未经—同意的受托人应【当对转委托》的第三人《的行为承担》责,。任但在紧急情况【下受托人为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】需要转委托的—除外:
【 第《四百零一条 — 受:托人应当按照委托】人,的要求报告》委托事?务的处?理情况委托合同【终止时受托》人应当报告委托【。事务的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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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百零二条 !。 受托人以》自,己的名义在》委托人的《授权范围《内,与第三?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!在订立合同》时知道?。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!的代理?关系的该合同直接】。约束委托人》和第三?。人但有确切证据【证明该合同只约束】受托人和《第三人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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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百零三?条 受托人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】三,人订立合同时第三】人不知道《受托人与委托—人之间的代理—。关系的受托人因【。第三人的原因对【委,托人不履行义务受】托人:应当:向委托?人披:露第三?人委托人因此可以】行使受托《人对第三《。人的权利但第三人】与受托人订》立,合同时如果知—道该委托人就不会】订立合同的除—外,
— 受托—人,因委托人的原—因,对第三人不履行义】务受托?人,应,。当向第三人披—露委托人《第三人因此可以选】择受托人或者—委托人作为相对人】主张其?权利但第《三人不得变》更选定的相对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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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委,托人行使受》托,人对第三《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!以向委托人主—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!第三人选定委—托人作为其相—对人的委托人可以】向第三人主张其对】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!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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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百零四》条 受托人处【理委托事《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!交,给,委托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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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第,四百零五条 【。。受托:人完成委托》事务的委《。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!酬因:不,可,归责于?受托人的事》由委托合同》解,除或者委托事务【不能完成《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!人支付相应》的报酬?当事人另有约定【的按照其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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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百零?六条 有》偿的委?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!错给: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!托人可?以要求?赔偿:损失无偿的委托合】同因受托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】过失给委托人造【成损失的委托人可】以要求赔偿损失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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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受托?人超越权限给—委托:人造成损失》的应:当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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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百—零,七条 《受托人处理委—托事务时因不—可归责于自己的事】由受到损失的可【以向委托《人要求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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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百零八—条 : 委托人经》受托人同意可以在】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!人处理委托事务因】此给受托人造成损】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!托人要求《。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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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百零九!条 两个以—上的受托人》共同处理委托事务】。的,对委托人承担—连带:。责任
】 第四百【一十条?。 委托人》或者受托人可以【随时解除委托合【同因解?除,。。合同给对《方,。造,成,损失的除不》可归责于该当—事人的事《由以外应当赔偿【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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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百一十【一条 《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!。亡、丧失民事行为能!力或者破产的—委托:合,。同终止但当事—人另有约定或者根】据委托事《务,的性质不宜终止的】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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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百一十二条 !因委托人死亡—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!或者破产致使委托】合同终止将》损害委?托人利益的在委【托人的继《承人、法定》代理:人或者清算》组织承受委托事【务之前受托人—应,当继续?处理委?托,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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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百一十?三条 《因受托人死亡、丧】失民事行为能力或】者破产致《使委托合《同终:止的受托人的继【承人、法定代理人或!者清算组织应当【及时:通知:委托人因委托合【同终止将损害委【托人利益的在委托】人作出善后处—理之前?受托人的继承人【、法定代理》人或者?清算组织应当—采取:必要: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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