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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多】式联运合《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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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第三:百一:十七条 多—式联运经营人—负责履行或》者组织履《行多式?联运合同对全—。程运输享有承运人】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!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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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百一十—八条 多式—联,运经营人《可,以与参加多》式联运的各区—段承运?人就多式《联,运合同的《各,。区,段运输约定相—互之间的责》任但该?约定不影响多式联】。运经营人《对全程运输承—担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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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百:一十九条《 多?式,联运经营人收到托】运,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!签发多式联运单【据按照托运人—的要求多式联运单】据可以?是可转让单》据也:可以是?。不,可转让单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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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百二【十条 因托运人】托,运,货物时的《过错造成多》式联:运经营人损失—。的即使托运人—。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!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!。担损害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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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百二十一条 !。 货物的毁损、【灭失发?生于多式联运的某】一运:输区段的多》式联运?经营人的赔偿责【任和:责任限额适用调【整该区段运输—方式的有《关法:律规定?货物毁损、灭—失发生的《运输区段不能确定】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!。损害赔偿责任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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