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标库

第四章航道养护经费

  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经国家批准计征港务费的沿海和内河港口,进出港航道的维护费用由港务费开支。

 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 专用航道的维护费用,由专用部门自行解决。

    第二十六条  对中央、地方财政拨给的航道维护费用,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。